南市擬幼兒園裝監視器避兒虐 幼教團體:侵犯學童肖像權

出版時間 2020/07/07
台南市議會民進黨團主張退回兒少保護自治條例,待下個會期廣泛討論。辛啟松攝
台南市議會民進黨團主張退回兒少保護自治條例,待下個會期廣泛討論。辛啟松攝

近年虐童事件頻傳,台南市制訂「台南市兒童及少年保護自治條例」其中是否在幼兒園內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引起廣泛討論。台南市議會原本要在這次定期會審查,但因幼教團體關切,認為此舉侵犯學童肖像權,將學生與教師視為犯人監視,議員們也意見紛歧,議長郭信良接受民進黨團總召邱莉莉提議,先行退回市府,待下次會期做專案討論。

國民黨議員林燕祝說,幼兒園裝設監視器,不開放任意第三人隨時觀看,不會違反人權,這並非為了要監督老師,而是避免事件發生後,可保全證據;無黨籍議員穎艾達利說,無論是0到2歲或是3到5歲,明顯都是無行為能力,市府應給予保障,鼓勵在公共活動空間裝設監視錄影設備,這不會影響師生的信賴關係。
 
國民黨籍議員蔡育輝不贊成幼兒園馬上裝設監視器,他說,中央尚未立法,市府應該採循序漸進,透過教育、改善福利來保障兒童安全;無黨籍議員許又仁建議社會局舉辦公聽會,邀請家長團體參與,並召開臨時專案會議重新探討自治條例,此時尚未準備妥善,不適合處理該案。
 
民進黨團總召邱莉莉則認為,民進黨議員也都有各自想法,尤其當初在法規委員會時,無法讓議員們暢所欲言,此案涉及業者、老師、孩童、家長權益,建議撤回此案,讓大家回去聽取各方意見;黨團的共識是希望在下次臨時會廣泛討論,讓每個議員都可表達自己的意見。
 
郭信良最後決議退回提案,暫緩審查,他表示,待下次會期召開專案報告,讓每名議員都能充分表達意見,也讓台南市政府了解市民的實際需求。
 
一百多名幼兒教育相關代表今天也到議會聽席,關切自治條例審查,台南市幼兒教育發展協會理事長王華勇說,強制幼兒園教室內裝設監視器,實屬不宜,此舉侵害學童肖像權,將學生與教師視為犯人監視,師生處於惶恐,造成不信任。(辛啟松/台南報導)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