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外送平台UberEats去年發生外送員送餐途中職災死亡,意外引發勞保制度設立70年以來未曾發現的漏洞。由於UberEats未在台設立分公司,依法不用幫外送員投保,勞保局也無法開罰,讓UberEats成了國內第一起未幫勞工加保卻免挨罰的「合法僱主」。
UberEats宣稱已將在台設立分公司資料送投審會審議中,勞保局表示,一旦在台成立分公司,UberEats須依法幫有僱傭關係的外送員投勞保。
UberEats沒辦分公司登記 無法替外送員投勞保
勞動部去年底大陣仗對所有外送平台勞檢,UberEats未幫外送員投保就保、勞保與提繳新制勞退金,遭勞動部認定違法。但《蘋果新聞網》追蹤發現,距離勞檢過後至今已近8個月,勞保局已陸續對就保、勞退部分開罰UberEats,但勞保部分卻遲遲未罰。
勞保局納保組組長黃錦儀解釋,因《勞保條例施行細則》規定,設立投保單位要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但UberEats在台未辦理公司登記,無法設立投保單位,自然也無法幫外送員投保。
類Airbnb網路跨國營運設籍繳稅即可 經濟部把球丟回勞動部
跨國公司是否要設立分公司是經濟部主管,勞保局發文經濟部尋求解釋。近日收到回函稱,該單位是否違反《公司法》,由法院個案認定;UberEats是否違反《公司法》與要不要投勞保沒關係,要勞保局自行認定。
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陳秘順說,國外公司是否在台設據點、登記分公司,各公司依需求決定,如Netflix、Airbnb等透過網路跨國界營運。若未在台設分公司而在我國仍有交易屬「境外勞務」,只要符合《營業稅法》設立稅籍、繳稅即可;要不要投勞保則由勞動部決定。
勞保局證實,因經濟部回函和勞保法規限制,UberEats成了國內第一起員工規模5人以上卻「未幫員工投保也未違法」僱主,意外揭開這長達70年的法規漏洞。
勞動部認法令缺漏 還在等《勞工職災保險及保護法》
勞動部次長林三貴說,會研究現行法令上是否有解釋空間,讓這類沒有公司登記、只有稅籍登記的5人以上公司,納入勞保強制加保對象,或納入未來《勞保條例》修法討論。
他說,目前正在政院審議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若未來經立院三讀通過實施,只要有稅籍登記的公司就要強制幫勞工投保職災保險,應可解決一部份勞工保障的問題。
UberEats對此表示,近日規劃要在台灣設立分公司,相關資料已送交投審會,目前正在審查中。正努力與主管機關合作,了解Uber Eats營運模式及與使用平台利害關係者所建立的合作夥伴關係。
Uber Eats正申請設立分公司 未來須依法加保否則開罰
勞保局說,就算UberEats未來在台設立分公司,也無法認定過去未投保行為違法。一旦設立分公司和外送員有僱傭關係,要依法幫其加保勞保,否則就可開罰。
中華民國勞務士協會創會理事長張凱翔說,勞保早期綁定「公司登記」才能投保的要件並未修改,放到現在,等於鼓勵全世界的公司,只要不在台灣設立據點,就不用幫員工投勞保,這漏洞應修法解決,應改成和就保一樣,只要有稅籍登記就應投勞保。
勞保局前局長羅五湖說,勞保制度設立之初,是設想「受僱者」就是「被公司僱用」,才會綁定要公司登記;但制度一路修法調整,到現在仍要公司登記才能設立投保單位的規定確實過時,應該修正。(唐鎮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