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吳宗憲今年3月甫接任新北市法制局長,與新北市長侯友宜組成「鐵衛組合」,有媒體今日(23日)指出吳宗憲遭指控急著當官,擺著殺人命案不管,還放走凶嫌到處趴趴走;對此上午透過新北市府發表聲明,對於家屬同理心感同身受,另針對指控部分一一釋疑,盼平息風波。
有家屬向媒體投訴,桃園去年7月發生一起買車糾紛,買家竟帶著18人將賣家活活打死,當時承辦的檢察官吳宗憲雖聲押4名凶嫌,但後續卻力勸雙方和解,還連送3次調解,案件拖了近1年未結,讓凶手逍遙法外,更讓死者家屬大嘆司法不公。
對此吳宗憲今天(23日)上午透過新北市府發表聲明,說明對於家屬同理心感同身受,而鼓勵送請調解則是期待家屬能夠儘早取得賠償,且調解與刑事偵查並無彼此牽制,且刑事偵辦外讓家屬能儘速取得實質的賠償,更是司法正義的表現,也是修復式司法的理念,故檢察官於偵查中,常將可能達成調解的案子送請調解,也是期待被害人能提早受到補償,調解成立原因是希望讓死者家屬儘早取得賠償金,且開庭時均全程錄音錄影,雙方律師也都在場。
吳宗憲也解釋被告無須再羈押的原因,說明重罪也不能當作羈押的唯一理由,本件當時就在押者已無繼續羈押必要,辯護人也表明希望停押與死者家屬談論賠償事宜,另停押被告等的時間也早於受邀至新北市府擔任局長。
針對離職時未結案部分,吳宗憲說明,桃園地檢署是艱困區,每月新收案甚至達百件,離職時每位檢察官平均未結190件,自己未結案已遠低於平均數;且本案難以用北檢殺警案比擬,檢方偵辦每個案子都是獨立個案,難以比擬,北檢案有全程監視器、有許多圍觀證人,都與本案不同,本案較為案情複雜,接手檢察官迄今也是積極偵辦,並無懈怠。
吳宗憲表示,本案在離職後已有檢察官接手全股案件,當事人權益不會受影響,且家屬若對自己偵辦方式有所誤解,相信後手檢察官一定可以保障家屬權;最後說明司法應公平對待告訴人、被告,在偵辦同時須兼顧告訴人及被告權益,期待找出雙贏的結結論因全案尚未偵結,案情部分尚不宜對外表示意見。
侯友宜在市政總質詢時也被問及此,侯友宜強調,吳接任局長3個月來認真努力、積極負責,在法界有許多正向的風評,其願意捨棄檢察官職位,跟大家共同努力,這段期間也做出很多實績,就自己這段時間觀察,「他確實是非常不錯的局長。」
吳宗憲接受質詢時則說,每件事情都可以有爭議,議員的指教他虛心接受,本案地檢署也有向媒體說明,「我有無疏失,地檢署已經說得很清楚,我不再作辯解,會繼續努力。」
桃園地檢署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該案經吳宗憲前檢察官去年7月19日據報相驗後指揮警方偵辦,因案發地點並無監視器,檢警調閱案發地附近監視錄影畫面,透過以車追人,逐步清查出涉案人,陸續簽發拘票拘捕數名嫌犯,其中4人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後,已陸續將19名嫌犯列為被告,因有部分事實尚待調查釐清,全案尚未偵結,惟案件均持續積極偵辦中,並無拖延情事。
桃園地檢署表示,至於被告4人羈押2個月後,未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係因4人羈押期間,吳前檢察官已提訊4人說明案情,並指揮警方追緝其他犯嫌到案,吳前檢察官認以具保之替代手段,足以保全證據,而向法官聲請被告4人具保停止羈押,係基於其綜觀全案事證後之心證判斷,尚無不法,「縱放人犯」,實有誤會。
桃園地檢署表示,吳宗憲已於今年3月23日已離職,該案已移由另名檢察官接續辦理,因涉案被告人數較多,且各別參與情節不同,檢察官為求慎重,細節部分需要逐一釐清,持續積極調查蒐證中。(突發中心陳威叡、張沛森/新北、桃園連線報導)
出版時間10:50
更新時間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