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增縣議員曾玟學抨擊、衛生局限鄭聚然3天內改善)
國民黨籍苗栗縣議員鄭聚然昨臉書PO文,下周一起在服務處以「甜甜價」每片2.5元販售口罩給鄉親,消息曝光後網友詢問是醫療口罩嗎?小編卻未回應。時代力量苗栗縣議員曾玟學更質疑有違反藥事法疑慮,強調「要服務鄉親我沒意見,但絕不能帶頭違法」,已向衛生局檢舉。今早鄭接受《蘋果新聞網》訪問坦承是一般口罩,第一波共10萬片。衛生局已介入了解。
鄭聚然曾因「叫爸」事件,與「館長」陳之漢叫陣,甚至被譏為「館長兒子」。他今年3月在苗栗議會臨時會開議期間,因不滿口罩很難買,質詢「都叫苗栗國了,為什麼不能獨立生產?」還慎重說願意投資600萬、開2條生產線,專門供應苗栗鄉親。
鄭聚然的粉絲專頁「苗栗縣議員鄭聚然幸福城市」昨天PO文,「聚然的承諾,現在合法來兌現!」標榜口罩外面價格5元,他用一片2.5元的甜甜價回饋鄉親。下周一起開賣,限定苗栗縣民,每戶限購買一包。昨消息曝光,有不少鄉親前往購買,也有網友留言詢問是否為醫療口罩。
曾玟學看到發文,第一時間在臉書反擊,這件事的第一個疑點是,若無具藥商資格,不得販售醫用口罩,否則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依同法第92條可處3至200萬罰鍰,請鄭議員先說清楚有沒有具備藥商資格。
第二點,許多民眾留言問鄭聚然「是不是醫用口罩」,都未獲正面回應;如果不是賣醫用口罩,就會是一般口罩,那根本沒有防疫功能,且非醫藥口罩當然也比較便宜,「真的是把鄉親當笨蛋。」
第三點,鄭聚然文中提到防疫期間難買,以及幫忙爭取等等字眼,明顯是讓民眾認為其販賣的是具防疫功能的醫用口罩;非《藥事法》所稱之藥物宣稱醫療效能,恐涉違反該法第69條,依同法第91條可處60至2500萬罰鍰。
鄭聚然今上午表示,他賣的是MIT台灣製造的一般口罩,是透過友人向口罩製造工廠初步進貨10萬片,每片2.5元,每人或每戶一次可買1包(50片/125元)。
他強調,不是說賣,是協調廠商提供給鄉親一個優惠價,原本預定下周一開賣,但昨天消息搶先曝光,已有約100位鄉親到他的服務處購買。
《蘋果》上午走訪鄭聚然服務處,買口罩民眾大排長龍。民眾許太太說,這很好啊!一次可買50片算是很方便,不用頻繁去排隊買口罩,就算不是醫療用等級口罩,但能用就好。
此外,苗栗縣衛生局疾管科長簡素華也火速到場了解,初步檢視鄭聚然服務處所販售的口罩,其外包裝並無註記生產公司名稱、醫療使用等級。
簡素華表示,鄭議員僅在臉書說口罩,並未強調醫療口罩或一般口罩,若提供的是一般口罩沒有違反《藥事法》的問題;如果是醫療口罩,因議員本身沒有藥商資格,就會有違法疑慮,有無違法,一切以事實認定為主,還要進一步追查供貨來源。
針對鄭聚然賣的非醫療用等級口罩,曾玟學今天下午再PO文嘲諷「鄭聚然賣的僅只是一般口罩,沒有防疫功能,但其貼文卻試圖誤導民眾,且根本不是兌現承諾,當初他講的是要用六百萬買兩台機器生產醫療口罩,現在做的卻是買一般口罩,實在笑死人。」、「平常鄭聚然最喜歡嗆我愛作秀,但我把這句話原封不動還給他,這種騙殺鄉親的行為不是作秀,什麼才是作秀?」
他還指稱,今天服務處收到一件陳情,有民眾跟鄭聚然議員買了口罩,看到新聞才知道不是醫用口罩,於是想退款,但鄭議員服務處不給退;若是要服務鄉親,應尊重鄉親意願接受退款,且有實體銷售就要做商業登記,否則也有逃稅疑慮。
對此,鄭則回嗆,「我自已做鄉親服務,苦民所苦,礙到他甚麼事?」現階段疫情時空背景不同,他兌現承諾,為何就不能只花三百萬買1台機器生產一般口罩。他更強調,每片2.5元是當初徵召國家隊口罩的出廠價,比市價更便宜,所得也將悉數捐助弱勢團體,就當作是義賣活動,何必拿這麼多法條框框來說事,真是無聊。
鄭更批曾玟學指稱拒絕退款根本是「陰謀論」!他說,服務處賣口罩也是用實名制,一整天也沒接獲民眾退款情事,首批5萬片今天已售罄,買到的鄉親都滿心歡喜,結果曾卻拿一位不知名的「民眾」來作秀,消費他的好意。
縣府工商發展處長黃智群表示,鄭議員本身就有公司登記,且有零售項目,並無違法,僅針對其販售口罩外包裝無商品標示部分,已發文勸導限期3天改善,否則將依違反《商標法》開罰,最高可罰20萬元。(吳傑沐/苗栗報導)
發稿時間08:18
更新時間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