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怪規定不只罰館長那條 飼主得小心6大地雷條款

出版時間 2020/05/22
養貓犬等寵物要注意《動保法》與各地方政府自治條例,以免勿觸法受罰。資料照片
養貓犬等寵物要注意《動保法》與各地方政府自治條例,以免勿觸法受罰。資料照片

網紅「館長」陳之漢日前直播時自爆愛貓疑似結紮沒成功,使家中母貓生小貓,涉非法繁殖而遭網友檢舉,館長也自願受處分,新北動保處後以寵物未絕育又未繁殖、依《動保法》開罰5萬元;對此《蘋果新聞網》徵詢專家意見,歸納出《動保法》中、最容易讓人不慎觸法的6大「地雷」,提醒飼主小心。
 
農委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科長鄭祝菁說,《動保法》規定「特定寵物(犬、貓)」飼主應為寵物絕育,若不絕育,須向縣市主管機關申報,沒有模糊空間,若未守法,經民眾檢舉、通報,確認違規將開罰新5萬元至25萬元罰鍰。
 
其他民眾常被檢舉的案件,還有飼主把寵物養在院子,天氣熱卻無適當遮蔽,經個案調查,若是「故意」使動物遭受嚴重傷害,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此外,常有飼主騎機車「遛狗」,若屬故意使動物受傷,可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
 
鄭祝菁也說,有民眾會把貓狗照PO上網、號稱「認養」卻從事營利行為,這其實已違法,但需進行個案認定,一旦確認違規,可處10萬元至300萬元罰鍰,並令其停止營業,若不停止營業將按次處罰;而有許可證的合法販售或沒金錢買賣的認養、送養,則皆不觸法。
 
此外,鄭祝菁也提醒,除要遵守《動保法》外,飼主也應瞭解各縣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以防觸法,例如《動保法》公告犬隻需辦理寵物登記、植晶片,只登記或只植晶片都觸法,若證實違規,可罰3千元至1.5萬元,限期未改善再罰;至於寵物貓,由於流浪犬等議題較重大,在查核人力考量下,對貓咪無此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飼養貓數增加,某些地方政府已規定貓也需登記、植晶片,例如《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即規定貓若沒登記、植晶片,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限期未改善再罰。
 
而早期《動保法》規定遛狗要繫繩,後為讓寵物自由活動而刪除,但飼主須伴同,否則開罰3千至1.5萬元,至於繫繩、戴口罩等要求僅針對特定危險犬種;不過像台北市人口多、交通量大,家犬未繫繩若誤上恐造成嚴重交通事故,因此北市規定飼主不僅要陪同還需繫繩,違者處2千元至1萬元罰鍰。
 
台北市動保處動物救援隊隊長吳晉安說,由於市民飼養寵物的慣觀念日益改善,因此像違反絕育規定的案子,在2019年僅查獲4件,騎機車遛狗則只開出2件勸導改善,而未申請執照販賣犬貓也僅8件,但像飼主沒有伴同的違規則超過70件,其中包含遛狗未繫繩28件,這點將與市民持續改善。 (陳怡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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