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和兒童節都是4/4 勞動部:和勞工休息日撞期要補假2天

出版時間 2020/04/01
今年清明節跟兒童節放假範例。勞動部提供
今年清明節跟兒童節放假範例。勞動部提供

今年的清明節和兒童節正好都是4月4日周六,勞動部表示,這兩天都是國定假日,依法要給假並給薪;兩天重疊在一起,雇主應給予補假。另外若勞資雙方約定的休息日是周六,也要再補假1天。

清明連假的兒童節及清明節均為4月4日同一天,適逢週六,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及內政部函釋,於4月2日補假、4月3日放假,因此兒童節及清明節有4天連假。

勞動部說,若勞資雙方約定4月4日周六是休息日,勞雇雙方可另行約定另外兩天作為清明節跟兒童節。假設勞雇雙方約定清明節補在4月2日,兒童節補在4月3日,這樣2日、3日若徵得勞工同意出勤,雇主要給雙倍薪資;若是周六出勤,則前兩個小時要加給1又1/3倍以上的加班費,後6個小時要加給1又2/31倍以上加班費。

勞動部,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或撥打1955申訴專線,將有專人進一步處理。(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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