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豐食品用過期肉做培根 衛生局令業者回收

出版時間 2020/03/27
富豐食品公司以逾期原料做培根。現場封存。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富豐食品公司以逾期原料做培根。現場封存。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以生產販售培根等加工肉製品的富豐食品公司大園廠,日前遭查獲利用前年3月進口、去年12月中旬到期的「冷凍豬腹協肉」,製成25項培根類產品,桃園市衛生局今天(27日)表示,已令業者下架回收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2月26日期間製造之培根類產品,包括碎培根、長培根、醃燻培根等,以免違規產品在市面繼續使用,保障民眾食的安全。另因富豐食品工廠總公司位於新北市,全案也將移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後續處辦。

桃園衛生局表示,3月24和25日於例行稽查時,在富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現場查獲2018年3月進口的冷凍豬腹協肉,共計2770箱(每箱約25公斤,有效期限至2019年12月中旬),惟其中2129箱已逾有效期限,並已被製成25項培根類成品,現場立即封存剩餘庫存之冷凍豬腹協肉共220箱 (約5500公斤)與已製成的培根類產品共2345公斤。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食品若逾有效日期情形,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業者使用過期原料肉製售之培根類等多項產品之行為,依同法第44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之罰鍰。
 
衛生局也提醒食品業者或消費者,若持有違規產品,可撥打新北市總公司服務專線(02)22457293~4,辦理相關退貨事宜;另呼籲食品製造業應使用保存期限內之食品原物料及確實標示產品資訊,落實做好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以免觸法。民眾若發現業者有使用違規產品,可撥打0800-285-000食安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現場貼封條封存。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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