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低碳城市新措施 下月起店家須供環保餐具

出版時間 2020/03/15
台南市有店面餐飲業從4月1日起須提供環保餐具供消費者選擇使用。市府提供。
台南市有店面餐飲業從4月1日起須提供環保餐具供消費者選擇使用。市府提供。

台南市為強化低碳城市環保措施,依據《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公告指定全市有店面餐飲業應從4月1日起,提供可重複清洗使用的環保餐具給現場食用消費者使用。環保局表示,目前列管8千2百家,已發文告知店家。至於量販店業則要從5月1日起全面禁用免洗餐具。

環保局表示,南市以在地小吃聞名,為減少一次性產品廢棄量,這次公告列管店家應提供不銹鋼、陶、瓷、玻璃、木製等材質製成可經清洗重複使用吸管、筷子、湯匙、刀、叉、攪拌棒、杯、碗、盤、碟及餐盒等環保餐具,供現場食用的消費者選擇使用。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這次公告內容並非以禁用為手段,而是讓消費者在內用餐飲時多一個環保的選擇,希望養成民眾減少使用一次性免洗餐具習慣。
 
另外台南市也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發布轄內量販店業(不包括位於其中之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自5月1日起,於其提供餐飲場所供消費者現場食用時,不得再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違反者第一次開立勸導單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處1千2百元至6千元。不過如為防疫需要,欲使用一次性非塑膠類免洗餐具,應先報請地方環保局同意後始得使用。(劉榮輝/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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