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開出全國第三張百萬罰單 居家檢疫男4度趴趴走挨重罰

出版時間 2020/03/12

桃園一名20餘歲男子,上月29日自中港澳流行地區入境,需配合中央居家檢疫防疫政策,居家檢疫至3月15日,但經民政系統3月2日通報失聯,請警方協尋,經民政及警方查訪後發現男子自3月2日起4度外出購買食物。衛生局今天(12日)決定裁罰1百萬元,並強制安置至檢疫處所進行隔離。這是繼新竹縣、台北市,第三個開出百萬罰單的縣市。

圖為居家檢疫通知書,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據指出,這名男子是一般的打工族,2月中旬到中國旅遊後,2月29日自中國廈門入境,居家檢疫解除日期為3月15日,因未與家人同住,在居家檢疫期間想吃外面的餐點,才會違反規定出外購物;桃園市衛生局表示,經民政系統於3月2日通報失聯,請警方協尋,經民政及警政人員查訪後發現3月2日、3日、5日及10日等4天均外出購買食物。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該位違反居家檢疫民眾,為區公所通報居家檢疫失聯對象,由警政單位協尋查獲擅離檢疫地點並明顯不願意配合防疫,仍持續擅離居家檢疫處所,經警方蒐證屬實並移案衛生局,核定其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規定,處以最高額度100萬元罰鍰,並經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北區管制中心協調後,移至集中檢疫場所安置。(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發稿時間18:13
更新時間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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