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森七七! 去年要多工作52天才跟男生賺一樣多

出版時間 2020/02/25

(新增:婦權團體、勞工看法)

勞動部今天(2/25)發布我國最新的男女「同酬日」為2月21日,意即去年女性要比男性多工作52天,才會和男性去年一整年獲得的薪資相同,天數較前年減少2天。

勞動部統計處處長羅怡玲解釋,「同酬日」是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受雇員工薪資調查」當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來計算,因主計總處每5年會校正受雇員工薪資調查基準,連帶的過去資料也會同步回推。去年我國女性平均時薪292元,相當於男性340元的85.8%,兩性薪資差距為14.2%,換言之,女性較男性需多工作52天(365日曆天×14.2%≒52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因此今年「同酬日」為2月21日。

勞動部說,近10年2009年17.9%下降至2019年14.2%,亦即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由66天減少至52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減3.7個百分點及減少14天。歷年來我國兩性平均薪資差距,比起美、日、韓等國而言較小,南韓2018年為32.2%、日本2018年為32.3%,美國為18.5%。近10年來,主要國家男女薪資差距多為下降趨勢以韓國減幅最大,縮減6.7個百分點,我國縮減3.7個百分點,日本縮減3.3個百分點,美國縮減1.3個百分點。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周于萱表示,目前台灣社會女性勞工下班後要負擔家務的比重仍較高,這部分並沒有薪水;加上育嬰假同樣是女性請得比較多,都可能是目前女性薪資仍低於男性的原因。周說,若政府能將無薪的家庭照顧假、甚至防疫照顧假改為全薪,能有助於縮短男女薪資差距。

上班族吳小姐說,因為公司是依學歷、經歷來給薪,每年依考績優劣晉升,在第一線員工不覺得台灣職場上會因為性別而有薪資差異問題;但公司主管多數是男性,可能是造成男女薪資差異的元兇。(唐鎮宇/台北報導)

新增:11:56
更新: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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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發布今年我國同酬日為2月21日,代表女性要多工作52天,才能獲得和男性去年一整年一樣的薪資。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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