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專案小組審查六輕四期擴建計畫。資料照片
歷經專案小組4次審查被環評委員要求補件再審的台塑六輕合成酚廠改善計畫,環保署今(2/20)第5次審查,會中委員仍對「有機物排放削減量」及年排放量、小時排放量等有疑問,最後委員要求開發單位補充修正7大項,並決議「建議審核修正通過」,開發單位須於5月31日之前檢送相關資料。
環保署今召開「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合成酚廠)」專案小組第5次審查會議。開發單位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主要是取消使用六號重油,變更以燃料氣為主,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另配合許可證,修正廢水處理場處理流程,並調整空污排放明細登載項目等。
去年12月召開專案小組4次審查會議時,即有多名環評委員質疑報告中的數據,今天會議上仍有委員對於歷次變更的揮發性有機物質排放削減量有疑問,就有委員指出,16個開發單位要去滙整歷次變更的過程,「到底要扣除多少總量」;也有委員要求開發單位應承諾VOC年排放量及小時排放量上限。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討論,會議最後要求開發單位補充修正7大項,決議「建議審核修正通過」,7大項包括彙整該計畫區內歷次變更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削減量,補充說明塔底油名稱變更為燃料油的合理性,補充說明該廠揮發性有機物的年排放量、小時排放量的關聯性,並承諾排放量上限確實納入該變更內容對照表。
另外,專案小組也要求開發單位應承諾燃料氣管線設置流量及含硫份連續自動監測儀器,補充說明這次更改鍋爐使用燃料氣及燃料油的比例,並將委員、相關機關所提意見,納入回應說明,該變更內容對照表定稿備查後,變更內容才能實施。(許麗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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