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胡瑞麒攝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擴大,行政院院會今天(2/20)通過特別條例草案,規範確診還趴趴走最多可關2年、亂散布謠言可關3年等。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天上午在「3M公司捐贈北市公立國小靜電空氣濾網」儀式後表示,如果要重罰確診還趴趴走的人,應該把監控設備先裝好,讓他知道「越線」就會被抓到,不然有罰則也沒用。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共18條,施行期間從今年1月15日至明年6月30日。內容規定,囤積物資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罹患或疑似罹患者不遵行衛生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萬元以下罰金;散播相關謠言或不實訊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等等。
黃珊珊認為,如果要重罰確診還趴趴走的人,應該把監控設備先裝好,如果不裝好,有罰則也沒有用;她認為,最大問題不是在開罰,而是如何讓這些人在家,不會想要違規。黃提到,另一方面,若施以重罰,當事人沒錢也沒用,受罰的若是外國籍旅客,全身上下就那些錢,寧可把人集中隔離。
黃珊珊表示,相較於一般民眾的月薪,特別條例的罰則很重,目前又沒有完善的監控設備,應該想個辦法,讓居家隔離想闖出者付出代價,「有個越線機制,讓他知道這條線在哪裡、怎麼樣會越線、跨過會被抓到」。黃認為,犯罪的人不是怕判刑,而是認為不會被抓到,所以要讓他知道會一定會被抓到,才不會違規,否則罰多少都是一樣。(蔡永彬/台北報導)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蔡永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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