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捷運。資料照片
機場捷運2017年3月2日通車,迄今已經快3年,但交通部鐵道局至今仍未對機捷驗收,主要是鐵道局認為機場捷運號誌仍未達到合約規定,依合約停靠標準,列車速度仍不夠快,比合約慢近1分鐘,尖峰2小時內的行車間距仍未達10分鐘一班,鐵道局與承包商丸紅已走上爭議仲裁。
機場捷運通車近3年,每日運能約8萬人次,但卻仍未完成驗收。交通部鐵道局今證實,機場捷運目前仍未完成驗收,主要是號誌仍未達到合約要求。
鐵道局表示,目前機場捷運雖然營運可以達到台北到桃園機場第一航廈35分鐘,但根據合約規定,必須在A3站停靠1分鐘,且要包含行李運送,目前透過縮短A3站停靠時間,行李運送改公路運送,營運可達35分鐘,但依照合約條件,仍差近1分鐘,車子速度不夠快,且尖峰2個小時內無法達到每10分鐘發一班車,大多為12分鐘一班。
鐵道局表示,目前與承包商丸紅雙方已走上爭議仲裁,如果不能滿足尖峰10分鐘一班,也可以透過增加車輛組數才解決,希望承包商改善,如何解決須等仲裁結果。(李姿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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