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發函,指延後開學期間若私幼自主停課,家長也可請防疫照顧假。資料照片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全國高中職以下學校延後開學2周,期間家長其中一人可請「不強迫僱主給薪」的防疫照顧假,但因私幼多半已經開學,就算自主停課,家長也不能請防疫照顧假,不過勞動部今收到指揮中心發函,指因應延後開學,將私幼家長納入防疫照顧假範圍,若2月11日到24日私幼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家長其中一人也可請防疫照顧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說,今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因應防疫需求,全國高中職以下學校延遲開學兩周,在2月11到24日期間防疫照顧假可申請的對象以及期間共分為三類。第一類包括全國高中職以下學校的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以及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的人如爺爺、奶奶等,家長其中一人可請防疫照顧假。
第二類是如子女是高中職(含專一、專二、專三)或國民中學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子女有照顧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可請防疫照顧假。
第三類是私幼或部分公立專設幼兒園,其雖未延遲開學,但考量防疫需求,如於2月11日到24日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家長其中一人可請防疫照顧假。
依教育部統計,目前我國就讀幼兒園人數約有56萬名,其中有40萬名就讀私立及非營利幼兒園。(唐鎮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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