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12/17)公佈台北市迪化街商圈乾香菇查核結果,抽查12件商品,發現6件標示不合格,其中2件商品標示是埔里冬菇,但鑑定結果卻與中國香菇樣本相符;簡任消保官王德明指出,標示台灣產地但鑑定非台灣產已涉及食安法,將由食藥署判定是單純標示不實或是涉及摻偽假冒。
消保處表示,日前立法委員江啟臣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中國香菇走私入境混充國產香菇在市面販售情形嚴重,考量消費者和菇農權益,消保處啟動「市售乾香菇原產地標示查核」計畫。
首波查核於11月8日在台北市迪化街商圈執行,針對南北貨業者販售散裝乾香菇進行查核。本次查核5家共計12件商品,其中原產地標示部分,有6件不合格,其中發現5件疑似中國香菇,1件未標示產地;農藥殘留項目檢測則全部合格。
5件疑似中國香菇抽驗結果顯示,其中2件標示「埔里冬菇」,但結果與中國香菇樣本相符;1件標示「臺灣香菇」鑑定結果與日本、韓國香菇樣本相符;2件標示「韓國花菇」鑑定結果與中國香菇樣本相符,均已涉及原產地標示不實。
消保處表示,如標示產地為台灣者,將由衛生機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理;標示產地為外國者,將由財政部關務署查證其產地,如經查證產地與標示不符,再由衛生機關依《食安法》處理。
王德明指出,針對2款標示「埔里冬菇」,實際上卻是中國貨混充,會由食藥署進行判定是單純標示不實還是摻偽假冒,再進一步進行裁罰,且目前中國香菇是禁止輸入品項,也將循線往上追查產品來源,調查是否涉及走私。
至於標示產地是韓國但鑑定結果為中國的產品,王德明表示,將請關務署確認韓國是否有生產此類香菇,如確認是在韓國生產的中國大陸品種香菇,就沒有標示問題。
消保處也呼籲,業者切勿以中國香菇混充國產或他國香菇進行販售,且提醒民眾在購買香菇時,盡量選購有產銷履歷標章和台灣香菇標章的國產香菇產品,品質較有保障。(許稚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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