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教授遭爆赴對岸兼職?《蘋果新聞網》接獲讀者投訴,指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學系專任教授楊台寧與實踐大學管理學院院長范姜肱,兩人違法同時在閩江學院海峽學院擔任專任教授,在閩江學院還有辦公室及主管職,兩人經常請10天到15長假到閩江學院授課及辦事,該校網站也列出兩人資料,相當離譜。
《蘋果》記者在12月1日上網查詢閩江學院海峽學院,的確看到楊台寧、范姜肱被列在學院內的師資名單內,還清楚以文字描述楊台寧、范姜肱的相關資料,包括楊台寧為文大國企系主任,范姜肱為實踐管理學院院長,但其實楊已經卸任系主任;《蘋果》記者在12月3日再次查詢閩江學院海峽學院網站,簡介楊、范兩人資料已經下架。
實踐大學則表示,實踐與文大在2008年11月,與閩江學院海峽學院簽訂閩台合作辦學協議,教育部在2009年3月核准,開始招生閩台班大三生赴台硏修一年,目前已經合作10年,實踐與文大派老師前往去福州教學,因此將范姜肱、楊台寧兩人掛名為該學院教授,而范姜肱依照課程需要經學校同意,約1至2個月不定期去福州密集授課7至10天,故是實踐大學的「専任」教師,並未受聘擔任對方「專任」教師,實踐也將去函請對方處理。
文大也表示,文大與閩江學院簽訂兩校合作人才聯合培養計畫,並報教育部核可(文號:臺教文(二)字第1070003464號),文大推廣部相關教授是根據合約赴閩江學院授課,經文大了解,閩江學院網站刊載文大合作系所師資,主要是該校認為此為這項合作計畫的特色,網站也僅載明「教授、博導」,並未指楊台寧為該校「專任」教師,楊也表示並未受聘擔任該校「專任」教師,也未領對方薪酬。
教育部則回應,現行專任教育人員,僅限在非常態性方式短期客座講學,不得赴大陸地區學校任教或兼職,目前也未開放公私立大專校院教師赴陸任教,將請兩校立即釐明此情形是否違反校內人事章則或教師聘約,並將依兩岸條例規定與個案情形予以審認。(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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