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昨正式公告「Uber條款」輔導期間至11月底,12月1日起,Uber與租賃車合作短途里程計費就會開罰,但因目前僅300多位Uber駕駛已完成掛牌轉型,一張計程車牌叫價高達15萬元,300多家租賃車行買不到計程車牌,今憤而到交通部抗議,痛批官逼民反,要交通部長林佳龍出來面對,還有Uber司機往身上淋水並拿出打火機,怒嗆「不給生路,下次就是潑油。」
「Uber條款」10月6日起正式上路,Uber與租賃業合作若未採1小時以上收費,可罰9千到9萬元,但因多數Uber司機尚未取得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交通部9月中同意「有條件延後執法」,要求Uber司機必須在11月底前考試且取得計程車牌掛牌,12月1日起才開罰,交通部昨也正式公告此作法,輔導期展延至11月底,此一公告作法引爆租賃車業者和Uber駕駛不滿,今有超過百名租賃車業者和Uber駕駛前往交通部抗議,怒吼官逼民反,並要林佳龍出面。
抗議過程中,一名Uber司機更無預警往自己身上潑下不明液體,嚇壞眾人,該司機不滿的說,這次是水,下次就是油,政府已經快把我們逼死了,真的死人了你們才會出來嗎,如果今天不是水,是汽油,我手上有這個(打火機),我會怎樣?政府有給我們活路嗎?林佳龍要不要出來,「我們要活路,我們要生存,我們不是賤民,牌我們沒有,你政策沒有配套,有牌照我們會站在這裡嗎?沒有活路會死,我們要生存,我們不想死。」
租賃車行老闆陳鴻誠表示,他旗下有420輛車,先不談買的新車,光中古車牌就有200多張,這些租賃車牌一張3萬元,當時他投入600多萬元,12月起預期光司機出走潮就300多台,車子賣出去一台都要損失10多萬元,南部還有租賃車業者的車子是整個拖車拖去賣,都快破產了,還有要自焚的,當時是因為政府說Uber納稅納保納管是合法的,租賃車業者才投入,現在抄家滅族屁都不放一聲,計程車對空車牌聯合壟斷,租賃業者轉型困難,租賃車業者遵守政府法令規定,對業者抄家滅族也要有交代和補償。
租賃車行老闆葉書含表示,針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條之一(Uber條款)輔導期,租賃業者都願意配合,租賃業沒有不合法,政府要它們走多元化計程車,他們也配合,但對手刁難,計程車空牌一張喊到15萬元,計程車牌是國家特許,國家發放,不是可以拿出來買賣的,特許被壟斷,國家就應該出手打擊,輔導期的意義就是讓他們配合政府走它們要的型態,但行政手續困難還沒解決,輔導期就停止了,司機都還在考試,租賃車行都在找牌還要過戶,都不是12月1日前可以完成,最順利,也要一個半月,更何況3百多家租賃車行根本索牌無門,所有車行老闆捧著現金要買牌,計程車業者聯合說沒有牌,或者是一張牌15萬元,這樣為何可以主張自由經濟,一旦發生壟斷,政府是否要介入?
葉書含表示,有心租賃車業者找不到牌照,不是不配合轉型,就算買到車牌辦理手續,相關行政手續也要經過要經濟部商業司、國稅局、交通部監理單位等三個衙門,工作日就要一個半月,現在只剩下16天,中斷的是底層司機的生計,目前高達5成以上的司機兩天沒有收入就面臨餓肚子,12月起台灣就會多1萬個人餓肚子,他們不是不配合,真的是時間不夠。
中華民國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建良表示,政府不體恤民意,照顧租賃業者和本土產業,他們將會發動更大規模抗爭,與時俱進,追求科技進步是其夢想,但是希望不要被惡質平台所控制,兩業包括小客車跟計程車業都要共存,大家為了整個產業努力,呼籲交通部協助讓兩個產業協助這些業者能夠順利取得車額,能夠法人靠行或個人靠行,並讓租賃車租車平台盡速上線,讓願意留在租賃車業的業者也有發展,如果政府還不正視,小客車包括租賃車和計程車將會做更大規模抗爭。
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世璋表示,租賃車業被抄家滅族,租賃業被犧牲殆盡,政府只顧選票不顧租賃業,犧牲租賃業權利,叫他們去法人靠行計程車行,財產過到計程車行,但他們買不到車牌,計程車坐地起價,一個車牌喊到15萬元,且計程車還不願把車牌給我們使用,壟斷和囤積車牌,不願讓我們租賃業成功轉到多元化計程車,四處碰壁,找不到可以用的車牌,如何配合多元計程車和法人靠行,他們活不下去,政府連配套措施都沒有,犧牲業者合理嗎?
最後租賃業者和司機在抗議約近2個小時後,交通部派出代表接受陳情書,租賃車行和司機中午則宣布抗議結束。不過交通部則表示,12月執法暫無規劃再延後。
針對租賃車業者不滿計程車空牌坐地起價喊到一張15萬元,導致無法轉型多元化計程車,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表示,事實上租賃車業者不需要買車牌,交通部已修法允許「法人靠行」,也就是整個租賃車行可以靠行計程車行,不需要買車牌,只要付靠行費每部車每年1.44萬元靠行費,但因改掛計程車牌可免燃料稅、牌照稅,每年可以省1.6萬以上,對租賃車行來說還是有賺,並非只有買車牌一條路,而對計程車行來說,有靠行費可以收,不太可能拒絕。
王國材表示,過去已經給予Uber駕駛和租賃車行一次緩衝期,並也延長一次,已給予給足夠時間,若又再延長,恐怕也對計程車業者不公平。(李姿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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