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今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上指控,總統蔡英文1983年6月提交博士論文,當年同月在台以中文發表另一篇論文,兩者卻有超過二分之一以上篇幅與內容相同或相似,要求教育部在後天、周三報告是否有「自我抄襲」問題,教育部則回應,接獲檢舉後將依法處理,涉及學倫處理需要時間,無法在周三報告結果。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109年度教育部預算案,儘管總統蔡英文已授權論文在國家圖書館開放閱覽、提供線上下載,倫敦政經學院也在官方網站公開聲明,證實蔡英文法學博士學位為真,但陳學聖另外指控蔡英文的論文涉及自我抄襲。
陳學聖指出,根據總統府提供資訊,蔡英文在1983年6月提交博士論文,隔年3月獲得博士學位證書,但1983年6月在中文的《政大法學評論》也發表一篇名為「國際貿易中國市場之保護-GATT第十九款,VER及MFA」,雖然不知道兩者實際提交日期前後,但經過比對,兩者重複性極高,超過一半篇幅幾乎可視為中英文兩種語言互譯,有20多處幾乎雷同,該篇期刊論文與蔡的博士論文第五章所有註解,都沒提到彼此之間存在或引用關係。
陳學聖舉出2016年台北高等法院判決,當年不通過樹德科技大學前助理教授陳碧雲升等副教授資格審定,除了陳師違法其他學術倫理情事外,「自我抄襲」也是原因之一,而從他的團隊初步比對,蔡英文博士論文與其所著期刊論文有超過二分之一以上篇幅與內容相同或相似,要求教育部在後天、周三報告是否有「自我抄襲」問題。
教育部長潘文忠首先回應,對於涉及學倫的事件,都有一貫的處理法規程序,教育部會依「程序從新、實體從舊」原則處理,若教育部接獲具體檢舉,會依照相關法規受理,並依照程序進行處理,包括要進行專業審議,不是教育部看完就可以怎樣。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補充說明,若涉及學術倫理案件,根據「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43條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第五條規定,要先接獲檢舉,再送給學校進行調查與認定是否屬實,過程中也要由被檢舉人提出書面答辯,兩方資料再併送審查,而學校應該在接獲檢舉之日起4個月內做成具體結論後提送教評會,並針對是否違反學倫的認定狀況與處置建議報教育部審議,「過去受理案件都是這樣,要依法進行程序」。
陳學聖得知後也回應,理解學倫審議需要程序與時間,會在周三立法院時針對蔡英文是否有「自我抄襲」問題提出具體檢舉。(許敏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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