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刀4】病患遇手術糾紛 先依三步驟保全證據

出版時間 2019/10/05
醫療改革基金會稱,多達2成的醫療糾紛與手術相關,病家常苦於資訊不對等,建議術前多諮詢第二意見。資料照片
醫療改革基金會稱,多達2成的醫療糾紛與手術相關,病家常苦於資訊不對等,建議術前多諮詢第二意見。資料照片

開錯刀烏龍時有所聞,對此醫療改革基金會稱,多達2成的醫療糾紛與手術相關,病家常苦於資訊不對等,建議術前多諮詢第二意見,疑似醫療疏失發生後,要盡可能保全證據,並尋求公正第三方審查,院方也不可只懲處醫護,須提出全盤改善檢討。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指,在該會接獲民眾申訴案,或衛福部病人安全通報統計中,約2成與手術醫療糾紛有關,比率僅次於藥害;無論是病灶影響其他器官、術後沾粘或純粹手術疏失,院方不見得會開誠布公,且若要提告,也必須交由專業鑑定,曠日費時,病家多只能接受院方和解。

朱顯光表示,病家最希望知道真相為何,最好能透過公正第三方釐清責任,衛福部與法務部有聯合推動「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在醫糾進入司法程序前,可先經過衛生局「雙調處」,並補助6000元由衛生局尋求第三方進行專業評析,這能協助鑑定、釐清責任歸屬,不妨多加利用。

遇到疑似手術醫糾時,朱顯光建議,先保全證據,如影印完整病歷、找出手術同意書等,另健保推行健康存摺與雲端藥歷,也可同步向健保申請調閱,與紙本資料對照,並主動要求衛生局利用上述「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邀請第三方專業評析後再開協調會。

朱顯光強調,不幸發生手術醫糾時,醫院不能只是消極將當事人停權懲處,必須更積極檢討出錯原因,提出病人安全及手術流程改善,避免憾事重演。

此外,朱顯光也提醒,手術屬侵入性治療,若無急迫性,最好能諮詢第二意見,是否有不同的治療選項或開刀方式,另不少醫院在手術前夕才給患者、家屬簽同意書,病家在當下常無法仔細檢視思考,建議確定要動手術後,在門診即向醫師要求手術同意書,並可上網查詢或到其他院所比較,做足功課再決定。(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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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醫療疏失發生後,病家要盡可能保全證據,並尋求公正第三方審查。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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