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臉時代2】上課看臉通關 恐害個資惹高校生反彈

出版時間 2019/10/01

部分大學校園躍躍欲試,盼導入人臉辨識進化成高科技校園,但去年北市府打算在4所公立高中試辦人臉辨識點名,隨即遭校方、家長反彈,該計劃在隱私權爭議聲中暫緩。《蘋果新聞網》訪問大台北地區在校大學生、教師皆一面倒不信任人臉辨識機制,也不會推廣使用。執業律師更指,現行《個資法》已難因應生物識別進入各個場域,訂定專法已是當務之急。

校園近年吹起智慧風潮,刷臉看似方便快速,但卻非人人願意接受隱私權被侵犯,大台北地區學生受訪時,幾乎一面倒對該機制表示不信任,皆稱即便學校真的推廣,也不會使用。

去年7月北市議員李慶鋒踢爆,北市府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智慧台北—公宅與校園生活應用推動計畫」,利用人臉辨識點名,鎖定北一女、百齡、中崙及和平等四所高中,打算9月起試辦,挨轟侵犯學生隱私權,質疑未徵詢家長與校方同意。北市教育局出面滅火,該計畫也急喊卡。

台大學生會會長凃峻清直指,之前就聽聞中國有學校讓小學生刷臉上學,完全掌握學生幾時進校門、是否遲到等,透過系統化建檔,個人行蹤將更容易監控,毫無隱私權可言。

凃峻清談到,系統蒐集這麼多資料該有效管理也是一大隱憂,主管機關未必有不當運用,但資料外洩是否被運用於其他途徑就有待思考。如果校方要引入,管理系統應該更加謹慎,且應評估風險和後果。如果學校引進類似系統,一定會要求學校說明相關法律和使用倫理。

「我也覺得蠻可怕。」輔大學生會前會長劉家杭表示,校方收集學生面部特徵,用途是因為管理方便不用刷卡、還可以防止證件冒用等問題,但不能因安全犧牲個人隱私,「冒用問題應該被解決,而不是透過這種刷臉方式。」

政大學生會權益部部長許人友則說,這幾年社會開始注重隱私,覺得學校光收集資訊本身就逾越了行政權界線,況且學校資訊管理未必做得好。她認為,學生證還是有足夠辨識的效果,「想不太到有什麼必要,要這樣侵害隱私。」

中央大學資管系教授陳奕明表示,該系統如果用在小範圍,譬如特定的醫療機構用來觀測心理、心跳、特徵和心情,即時掌控健康狀況應無太大疑慮。或是刷臉進入研究室、討論室等也還在可接受的範圍內,但若用於整個學校,一旦範圍大便很難掌控質變,人臉屬於生物特徵、也是個資的一環,資料是否會外洩就是其中一個風險。

「一般人還是不喜歡這樣子,畢竟人還是會希望擁有隱私、不被監管的自由。 」若該系統真的在學校中出現是否會使用,陳奕明表示,「絕對不會。」

德臻法律事務所律師郭怡青表示,只要足以辨識出個人的資料蒐集都要依照《個資法》管理,按照現行《個資法》第8條規定,不論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於蒐集資料前都要明確告知蒐集目的,且取得學生同意,也須明確告知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和對象,如果學生簽署書面資料符合《個資法》就沒問題。

但郭怡青也提醒,即便是大專院校,也有未滿20歲的學生,若在校園內推廣,未滿20歲學生其法定代理人是否知情同意也是重點,如果校方遭質疑侵犯個資,至少應要拿得出同意書。

台灣人權促進會律師翁國彥表示,該議題牽涉太廣,若該技術進入校園中首先必須面對學生未成年,即便是大學生有些也未滿20歲,取得人臉生物資料、個人資訊必須經過當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同意。

「現在越來越多學校都對人臉辨識躍躍欲試。」翁國彥談到,臉部特徵和指紋、虹膜都是比較特別的案例,當越來越多的生物特徵變成個資一環,且納入各種不同的場域,現有的《個資法》就會越來越不足、無法囊括特別狀況。

翁國彥建議,執法機關應該針對人臉辨識、生物特徵蒐集立定專法,「如學校如何蒐集、目的為何、學生是否可以拒絕提供,畢業後資訊保存多久,都應該寫入專法中。」教育主管機關應該講清楚擬定規則,而不是放任各校各行其職,就算沒有專法至少也需擬出行政命令。(許維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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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北市府鎖定北一女、百齡、中崙及和平等4所公立高中,試辦人臉辨識點名,校方家長反彈侵犯隱私權而喊卡。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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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北市府鎖定北一女、百齡、中崙及和平等4所公立高中,試辦人臉辨識點名,校方家長反彈侵犯隱私權而喊卡。有律師認為足以辨識出個人的資料蒐集都要依《個資法》管理。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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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崙高中是台北市政府鎖定試辦人臉辨識的4所公立高中之一。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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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北市府鎖定北一女、百齡、中崙及和平等4所公立高中,試辦人臉辨識點名。人權團體認為,個資須經當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同意。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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