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洲,不會覺得沒有人臉辨識很落伍。」一名陳姓留學生向《蘋果新聞網》表示。2018年「歐盟資料保護法」(GDPR)上路明確定義生物識別,更有學校因使用人臉辨識蒐集學生出缺勤紀錄,遭當局以GDPR開罰。相較於中國學校開學時動輒送學生人臉辨識當「大禮」,歐洲基於隱私和人權,寧可不走得這麼前面。
歐盟於2016年完成「歐盟資料保護法」(GDPR)立法並於2018年上路,GDPR將生物識別納入特種個資範疇,並給予生物識別明確定義為「透過特定技術處理資料並足以識別、認定特定個人」。
GDPR規定,生物識別必須在當事人明確同意,且已經自行公開資料,或涉及司法案件時才可蒐集或處理、使用,否則一般狀況下不得蒐集、處理、利用。歐盟各國也可根據本國狀況,針對各種類別的生物識別進行規範。由於生物識別使用可能更具侵犯性,故歐盟祭出的法則也堪稱世界之最。
日前瑞典 Skellefteå市一所高中針對22位學生使用人臉辨識系統,記錄學生的出缺勤狀況,學生幾點到校離校、移動資訊一目了然。該市政府隨即遭瑞典當局認定為蒐集敏感生物識別,故依據GDPR,開罰市政當局1萬9000歐元,相當於台幣65萬。
「在歐洲,不會覺得沒有人臉辨識很落伍。」一名留學英國的陳姓民眾受訪時表示,就讀的大學還是靠刷學生證進出圖書館,連交換過的德國科隆大學也都是使用學生證刷卡進出,歐洲對個資的認定和規範更嚴格、且普遍更尊重隱私,台灣人習慣滿街監視器,認為東西掉了能更快找回來、給人一種「安心」的感覺,甚至連私人飯店走道都有監視器,但看在歐洲人眼裡簡直爭議到不行。
陳姓民眾表示,人臉辨識牽涉隱私,在資安機制未能完整確保前,覺得學校沒有理由使用這樣的機制,「如果可以選擇寧可繼續用卡片,雖然這樣比較麻煩。」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台灣多會「一卡多用」,如將學生證結合悠遊卡,歐洲學校則會將學生證單純化,在英國留學時去圖書館只刷學生證,連進出宿舍都是用按鍵密碼鎖。且學生使用的校園卡等多是由學生會管理,校方要異動、增加卡片使用,勢必要和學生組織討論。
陳柏謙表示,學校或其他機關若要導入人臉辨識系統,必須將情況放長遠思考,「有辦法承諾人臉辨識只應用在單一場域或是資訊不外流嗎?」陳柏謙談到,人臉辨識本身無對錯之分,但以安全之名,行監視之實的狀況已經存在,最極端的用法就是中國現行的「天網」機制,透過資料蒐集行大規模監控,種族、行逕、年齡連闖個紅燈都無所遁形。
陳柏謙表示,按照現行技術人臉辨識系統也可和監視器連結,該技術確實可運用對付特定的群體甚至人物,代表人臉辨識可以做到最極端,但基於道德,運用機關必須承諾,即便辨識系統上架,但用途還是必須能單純化。(許維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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