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年6月20日對長榮航空發動罷工,歷經488小時罷工後雙方達成協議落幕,但勞資雙方爭議仍不斷。因長榮航空堅持對員工「差別待遇」,罷工期間響應出勤者才能繼續享有免費機票,工會因而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今天(9/26)下午4時起在勞動部樓下靜坐24小時直到明天詢問庭結束。
空服員工會當時和長榮航空達成協議,包括對於合法罷工行為「予以尊重」,部分航班改為過夜、飛安服勤獎金提高等。另外,罷工開始前,長榮航空5月8日公告,對參與罷工空服員將取消3年員工優待機票,當時雙方約定將漸進式恢復。
空服員工會秘書長鄭雅菱今說,罷工結束後,工會和長榮航空已進行4次協商,但長榮仍堅持要1.5年到3年才要全面恢復員工免費機票,甚至要求工會先同意修改《勞基法》第84之1條(俗稱責任制)責任制審查基準、短程航班突發事件工時可超過12小時,才願提出更好的恢復方案。
鄭雅菱批評,罷工時長榮口口聲聲說不能接受員工有差別待遇,但現在長榮只讓罷工期間響應出勤者有優待機票,不就是差別待遇嗎?
空服員工會理事周沛汝說,長榮航空還對12名工會幹部提告,求償3400萬元;另也取消罷工組員的自選航班權益,甚至扣除罷工組員6天特休假等。
空服員工會常務監事曲佳雲說,罷工已經結束2個多月,長榮還只顧算帳、不顧飛安,不但有超時航班,還放任嚴重的缺員問題。
鄭雅菱說,工會針對長榮航空5月8日的取消免費機票公告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明天(9/27)將進行最後一次的詢問庭,工會今下午4時起在勞動部樓下靜坐並舉行罷工攝影展活動,明天上午10時會再舉行記者會,另外明天下午1時在裁決庭開始前也會舉行記者會,也會進入裁決庭旁聽,盼勞動部公正裁判。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裁決科科長章鴻年出面接受工會陳情。章表示,明天詢問庭結束後,依法要在次日起20天內做出裁決並將裁決書送到雙方手上,若長榮航空確實違法,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
這是長榮航空第一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依日程推算,此案最慢在下月17日前就會有結果。目前空服員工會除0508公告案之外,包括罷工期間長榮航空干擾罷工糾察線設置、長榮航空向工會幹部求償3400萬元等兩案,工會都有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對此長榮航空回應,工會透過靜坐等方式施壓,企圖影響裁決中立性,公司對此非理性的行徑深表遺憾,呼籲勞裁委員能夠秉持公正客觀的立場審理。
對於「罷工期間響應出勤者才能繼續享有免費機票」,長榮航空解釋,當時是為了因應罷工可能對公司造成的鉅額營運虧損而先向員工預告,為降低罷工造成的虧損,不得不以取消優待機票的方式減低營運成本;但為獎勵員工於罷工期間支援公司,只要於罷工期間配合公司班表出勤者,不受此限。公告是獎勵出勤員工的方案,並非懲罰參加罷工的空服員。
長榮航空說,罷工後1個月已給所有參與罷工空服員連行優惠機票使用權利,但不包含長榮、立榮優待機票;之後和工會會議中也提出,2020年給予所有聯航優待機票使用權利,2021年1月1日起給予免費票除外之各種折扣優待機票使用權利,2022年6月19日(罷工3年後)起給予所有優待機票使用權利(全面恢復)。長榮航空認為這些方案完全符合協商時「漸進式恢復優待票」的共識。
至於缺員問題,長榮航空說,因國定假日或連續假期,部分空服員申請臨時休假,造成特定日期少部份航班到勤組員人數相較預排人力略減現象,但長榮派遣均符合《民航法》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唐鎮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