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前貨比三家 解約、漏水最常起爭議

出版時間 2019/09/15
台中市法制局提醒,民眾購屋前要詳讀契約並貨比三家,才能安全購屋。台中市法制局提供
台中市法制局提醒,民眾購屋前要詳讀契約並貨比三家,才能安全購屋。台中市法制局提供

走在路上,各式各樣房屋買賣廣告林立,如何安全購屋是門功課。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就指出,購屋糾紛占去年全年消費糾紛第四名,提醒消費者在購屋前做好功課,貨比三家,多看多比較,才能將購屋風險降到最低。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在每週一至五上班時間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在每周一與周三晚上17時至19時,善用夜間電話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4-22177300)會有專業律師提供線上解答,每次至多10分鐘,民眾可多利用。
 
台中市法制局指出,台中市去年共受理312件房屋不動產經紀類的消費爭議申訴案件,案件量占全年度受理案件數第4名;進一步分析其爭議態樣,前5類分別為:「終止(解除)委售或買賣契約」、「房屋漏水問題」、「施工瑕疵」、「定金(含斡旋金)返還」、「廣告不實」;而今年1至8月受理件數也高達160件,主要爭議態樣內容與去年度差不多。
 
法制局指出,申訴案件中有部分消費者看屋時因受仲介鼓吹,匆促簽約,返家後才反悔想解約,另外還有購屋後驗屋發現房屋漏水、施工瑕疵、交屋遲延、建材規格不符等問題,要求終止(解除)委售或買賣契約。
 
法制局建議,消費者在購買成屋前,應慎選優良不動產經紀業者,要求先審視契約書內容,如果是成屋可到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查看周邊行情後再看屋,不要貪小便宜、倉促下決定,避免當上冤大頭。另建議消費者可在雨天驗屋,避免房屋漏水爭議。
 
如購買預售屋,則需慎選建商及營造商,多方瞭解同一建商或營造商的建案品質,並在建造期間常到工地探詢施工品質及進度,如有疑慮應即向業者提出修正改善,交屋時亦可委請專業驗屋公司協助檢驗點交,避免交屋後業者置之不理;此外,消費者在購買時要保留廣告DM,預防交屋時如有廣告不實問題,可作為佐證資料,確保自身權益。(曾雪蒨/台中報導)

台中市法制局提醒,民眾購屋前要詳讀契約並貨比三家,才能安全購屋。台中市法制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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