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轉彎 政院可不甩審議會決議

出版時間 2019/09/11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受訪時證實,目前在政院審議中的《最低工資法》草案內容有調整。唐鎮宇攝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受訪時證實,目前在政院審議中的《最低工資法》草案內容有調整。唐鎮宇攝

總統蔡英文競選政見之一的《最低工資法》草案正在政院審議中,原規定「政院收到勞動部調漲建議案後要在20天內核定」,及「勞動部再召開審議會再審議結果,政院不得退回」等兩項限制,傳出政院對此有意見而刪除。勞動部長許銘春今證實此事,但強調草案中已有明訂審議會開會時間與調漲實施日期,政院都會尊重審議會審議結果。

目前我國基本工資審議規範是行政機關訂定的法規命令「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規範,勞動部研擬提升到需經立法院審議的《最低工資法》規範,目前正在行政院審查中。

為了降低干預,勞動部版草案明訂,審議會做成調漲決議後,勞動部應在次日10日內報行政院核定,行政院要次日起20日內核定;若行政院屆期未核定或不核定,勞動部要在30日內再召開審議會審議。立法說明更寫明,再審議的結果行政院「應予核定、不得退回」。

但許銘春今證實,政院審議中,刪除「政院要在次日起20日內核定」以及再審議結果「政院不得退回」2項限制。但許解釋,審議過程中政院認為,因草案已明訂審議會要「每年第三季召開」、「次年元旦實施」,對核定來說已有時間壓力;且審議會做出建議後,政院都會尊重,因此雖然「理論上會發生(政院不核定),但事實上不可能」,因此最後在條文及立法說明中刪除這兩項。

但若政院遲遲未核定最低工資調漲案,到次年元旦是否仍會自動生效?許銘春說,仍要政院核定才會生效。

許銘春說,《最低工資法》已在政院召開過2場審查會,希望能在立院本會期送到立院審議。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莊爵安說,拿掉這2項限制代表政院對於最低工資審議結果「想要做別的改變」,不然為什麼要拿掉?莊說,如果政院有其他想法,那最低工資是否調漲就交由行政院直接決定就好,不需要召開審議會討論。

近年基本工資審議過程中,曾發生2次勞委會(勞動部前身)依委員會建議送出建議案後,遭行政院有條件同意或更改調漲方案的狀況,一次是2007年勞委會主委李應元時期,另一次是2012年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時期。

目前基本工資為月薪2萬3100元、時薪150元,明年將調漲為2萬3800元,時薪158元。(唐鎮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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