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落幕4】團協文字曝光!飛安獎金明年才領得到

出版時間 2019/07/07

長榮空服勞資雙方昨日簽署團協,空服工會也宣布將在本月9日晚間12時結束罷工,這場台灣航空史上罷工天數最長、共達20天的罷工行動終告落幕。《蘋果新聞網》取得勞資雙方團體協約完整版文字內容。在和平協議部分,工會承諾在111年7月5日前,不得再發動任何爭議行為;今年10月起也會有定期的勞資協商會議,工會代表每季固定與董事長或總經理會面晤談;工會爭取到的飛安服勤獎金、增加1席空服教官代表到人評會內可發言及表決,分別將自明年1月起開始實施。

一、和平協議

(一)甲方對乙方及其會員就本次爭議行為,對甲方所為符合法律所定爭議行為之言行,甲方予以尊重。另將遵守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中華民國相關法律,並不會對乙方及其會員有違反前述法令之行為。
(二)乙方同意國內航線不得罷工。
(三)乙方承諾自本協約簽訂之日起三年內(108年7月6日起至111年7月5日止)不得發動任何爭議行為。但針對甲方於本協約簽訂日後之行為,經中央主管機關裁決認定違反工會法第35條、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四)針對「機上服務流程未變更之前提下,減派組員政策」與「外站班型曆日或經常性過夜班型休時少於現狀」之議題,甲方同意與乙方協商之。

二、飛安服勤獎金

除「長榮機隊國內航班、立榮機隊國際/國內航班」外,自109年1月1日起,對於依公司排定班表值勤(OPR)之客艙組員,核予來回一趟次飛安服勤獎金。來回航程中有一趟非值勤(PNC)航段,則該來回航班之飛安服勤獎金折半發給:
(一)短班(含過夜班)一趟來回核予新台幣300元整。
(二)越洋航線一趟來回核于新台幣500元整。
長榮機隊國內航班,以及立榮機隊國際/國內航班之飛安服勤獎金,公司會同步考量機隊航線屬性、服務流程及排班特性等因素,以公平合理原則另行制定相符的飛安服勤獎金,實施日期比照長榮機隊。

三、航班優化方案

雙方同意自本協約簽訂日起,實施下列航班優化方案:
(一)BR198、BR184桃園-東京航線,10月~3月(共計6個月)改為過夜班。
(二)BR108高雄-東京航線,10月~3月(共計6個月)改為過夜班。

四、會務假協議

甲方同意簽定本協約日起,給予乙方長榮分會理監事(依實際人數為主,但不逾13名),每年共25天會務假(不足一年依比例給予)。乙方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每年五次以內)時,甲方於人力許可之情形下,將協助調整會員代表之班表。乙方同意理監事會務假及會員代表班表調整之申請,應至遲於事實發生日之前一個月15號前,以書面行文甲方。

五、勞資交流互動

(一)自108年10月1日起,甲方每月定期與乙方長榮分會理監事或會員代表舉行勞資協商會議。
(二)乙方長榮分會理監事或會員代表(不逾5人)每季固定與董事長或總經理會面晤談。
(三)雙方每半年溝通服務流程、班表規劃與工會宣傳方式。
(四)雙方同意上開代表出席前揭會議時,會務假之核給併入前條會務假總天數計算。

六、人評會程序事項

(一)自109年1月1日起甲方人評會具發言權及表決權之人評委員,增加一席空服教官代表,由全體客艙組員共同選任五名教官輪流擔任。甲方如對客艙組員召開人評會議時,受評當事人可自行邀請一位具甲方在職客艙组員陪同參加人評會議,但該陪同人員不具發言權及表決權。
(二)針對五名教官選任程序,甲方會以公開透明之方式為之,並徵詢複數工會之意見。

(甘芝萁/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145
更新時間:1410

靜坐空服員整理罷工裝備。施昂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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