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蘋果新聞網》獨家踢爆韓國瑜的妻子李佳芬在雲林擁豪奢農莊,農地除三層樓的豪奢農舍跟庭園造景外,無耕地跟作物,且2003年、2007年也疑有增擴建情形,但《蘋果》查證當天即火速自拆,對此農委會表示,無法就個案做評論,但根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任何農舍的增擴建,如果不是農民就不能蓋,另農地只蓋房沒農用,也不符合農地農用原則。
農委會企劃處農地利用科科長王玉真說,農舍是否合法,就是要看對方是否有依照《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依法申請,以前法令規定農地買賣需具備農民資格,不過2000年農發條例修正後,放寬自然人也可買賣,但須農地農用,且申請興建農舍的申請人仍要具備農民條件。
王玉真表示,農地蓋農舍的相關規定,母法為《農發條例》第18條,另有授權訂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辦法中提到,蓋農地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2年者。
王解釋,申請興建農舍的農用地面積不得小於0.25公頃(約756.25坪),而農舍建地最多只能占十分之一;就已擁有0.25公頃面積來看,農舍不能超過75坪,但不論面積有多大,上限不能超過300坪,其餘的十分之九面積則需具體從事農業使用,庭園造景種植花草不算農用。
王玉真表示,只要是農舍都需繳房屋稅,農地維持農用要課田賦,但現在停徵所以免稅,沒有農用就可能被課地價稅等;基本上農地沒有農作,縣市政府不可能許可蓋農舍,而農地有蓋房沒農用,也不符合農地農用原則。
蓋了農舍卻沒有進行農用,王玉真說,農舍的許可、管理等,都是地方政府權限,所以地方政府去稽查,就會要求對方限期改正,沒有改正就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開罰,而違建則會涉及《建管法》。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則說,如果農舍是在條例修正前就由農民蓋好,那條例修正後,自然人即可購買,但任何農舍的增擴建,如果不是農民就不能蓋,假設農舍因建築老舊拆掉要蓋新的,很抱歉,「一樣不是農民就是不能蓋」。(陳怡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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