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員工會今對長榮航空發動罷工。資料照片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下午宣布對長榮航空發動罷工,對此勞動部表示,交通部會負責協助有關消費者權益、轉乘、改票等問題,勞動部則將持續盡力促成雙方重回談判桌。
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持續了3天,最後在政府撤換華航董事長、勞動部長出面斡旋下,華航答應工會全部請求收場,但最後華航對同意的罷工訴求提起訴訟,目前仍在進行中。
今年農曆春節期間爆發的華航機師罷工則持續了7天,期間歷經3次協商,最後在交通部、勞動部斡旋下達成共識。
勞動法學者、東華大學財經法律所副教授張鑫隆說,拿到罷工權後才是展現工會會員決心的時候,國外這類交通事業罷工,政府多半不會介入;但美、日等國有「緊急處分權」,若罷工情勢太嚴重、太久,總統或首相可運用緊急處分權停止罷工一段期間。但張說,這作法國外很少使用,而且多是在全國性、多家企業一起罷工時才有可能運用,「只有一家航空公司罷工不看在眼裡」。
而我國部分,張鑫隆說,《勞資爭議處理法》有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若認為罷工影響公眾生活及利益情節重大,或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請求,得依職權交付仲裁,這制度是台灣獨有的設計。但張說,這種仲裁是「強制仲裁」,不需要經過勞資雙方同意,在勞資雙方權力不對等情況下,對勞權傷害很大,「只有一家航空公司的罷工沒有必要走到強制仲裁。」
《勞資爭議處理法》在2009年修法後,強制仲裁尚未發生過。
勞動法學者、文化大學法律系邱駿彥說,罷工展開後,因會干擾雇主正常營運,雇主的態度也會比罷工前更軟一點,雙方達成協商的機會會提高。若雇主祭出解雇罷工勞工等處分,工會也可向法院申請假處分馬上得到救濟。
至於強制仲裁,邱駿彥說,國外幾乎沒有發生過,在台灣也真的要非常謹慎,「因為有一就有二」,若政府介入、強制仲裁讓會讓台灣勞資關係無法正常發展。(唐鎮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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