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知名連鎖餐飲大八傳欠薪跳票。有民眾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遭到大八欠薪,並指出大八繼去年8月傳出跳票之後,今年4月再度跳票,上月開始積欠員工薪資。大八強調因為因應喜宴淡季來臨才會分2次發放員工薪資,但高雄市勞工局表示已接獲大八員工檢舉,已進行調處。
爆料者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指出,大八從去年8月跳票之後,今年4月再度跳票,5月開始則拖欠員工薪水,6月則請各單位主管告知希望員工共體時艱,5月薪水將分2次發放,10日先發30%,剩餘的70%薪資則於6月底發放。
爆料者控訴自己半工半讀月薪不到3萬元,收入幾乎就是花費,許多同事都有家庭,10日只拿到30%薪水根本不夠繳費,質疑大八要員工體諒公司,但「銀行會體諒我們嗎,房東會嗎?」
《蘋果新聞網》致電該公司,大八餐飲集團副總經理林啟安表示,該公司目前並無跳票,也無積欠員工薪資,4月以前的薪資都有發放,但因為現在進入喜宴的淡季,算是該產業的「小月」,因此才會和各個部門員工溝通,將5月薪資分2次發放,10號發30%的薪水,本月底會再發剩下的70%。
大八餐飲集團經過去年的跳票事件後重整組織,目前僅剩下博愛二路、裕誠路口的「大八大飯店」以及位於夢時代購物廣場的「潮坊港式飲茶」2個據點,林啟安表示,集團目前積極重整旗鼓,仍然看好喜宴市場。
不過《蘋果新聞網》致電高雄市勞工局,該局主任秘書皮忠謀表示在5月已接到大八員工的檢舉,經查4月工資有未全額給付的狀況,勞工局也已按行政程序處理該案件,未來若違法事實明確可依《勞基法》開罰,薪資未全額給付可罰2~100萬元。
針對大八方面表示已和員工協議給薪方式,皮忠謀指出業者陳述與員工檢舉並不符,若業者確實與員工達成給薪方式的協議,應該出示經勞方同意的協商紙本,否則未經勞方同意即更改給薪時間,等於沒有定期給付,依《勞基法》同樣可罰2~100萬元。(陳建宇/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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