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童孤身闖馬路 暖心保全一手抱起網友讚爆

出版時間 2019/05/19
保全大哥一手將男童抱起,另一手還忙著指揮交通。翻攝自《新竹爆料公社》
保全大哥一手將男童抱起,另一手還忙著指揮交通。翻攝自《新竹爆料公社》

新竹一名吳姓網友上周四在臉書《新竹爆料公社》貼文,指出他在竹北市成功九街路上發現一名年約3歲的男童,竟赤腳跑到馬路上,幸好附近社區保全注意,馬上衝過去將男童抱起。網友看到照片後紛紛大讚保全先生「帥氣又有愛心」,還有網友留言:「以為是警察」。對此警方表示,這個月來都沒有接過相關地點和相關案情的報案,不過仍提醒行人不可擅自穿越車道,違者可開罰300元罰鍰,且家長也不可讓6歲以下兒童獨處。
 
「誰家寶貝跑到馬路上了,好在被附近帥氣的社區保全注意到,馬上衝過去抱到路邊」,吳姓網友在《新竹爆料公社》指出,他上周四下午2時49分開車行經竹北市成功九街時,發現一位男童赤腳跑在車道上,由於男童身邊沒有大人陪同,又在車道上玩耍,令人看了捏把冷汗。
 
從吳姓網友提供的照片可看出,男童年約3歲,一臉天真無辜還打著赤腳,不過他獨自一人在社區內玩耍,身旁竟無成年人陪同,幸好身穿黑色制服的保全一把將男童抱起,另一隻手還幫忙指揮交通,照片一出也讓網友紛紛讚爆,「那個大樓的保全帥哥,帥氣又有愛心」;也有網友怒批:「這些普隆供的家長,能不能謹慎一點?超級誇張」。
 
對此竹北分局表示,目前並未接獲到相關地點和相關案情的報案,而從照片來看,也很難斷定男童是否有穿越車道的行為,「也有可能是在人行道上走向車道」。
 
不過警方仍提醒,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可處3百元罰鍰;再者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者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9條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突發中心黃羿馨/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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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我們做了以下查核:
●竹北分局對此案件做出罰責說明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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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照片中可看到,年約3歲的小男童獨自跑到馬路上,身旁也沒有家長陪同。翻攝自《新竹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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