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核一環評通過)
核一廠1號機去年12月5日商轉期限屆滿,2號機也將在今年7月15屆滿,趕在核一廠兩部機組都將全面停機正式進入除役階段,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將審查核一廠除役計畫環評。環團在會前召開記者會,呼籲核電廠如期除役,但希望核廢貯存使用最高標準。
針對新北市政府過去在核一廠除役環評審查,質疑核一廠恐淪為永久的核廢場,台電在今天審查的書面回覆,明確指出核一廠乾貯設施使用壽期最長為40年,且不會轉為最終處置設施,最後環評大會決議通過核一除役案。
不過,環評結論要求台電在核一廠拆廠施工前,應設立環境保護監督小組並定期召開會議,邀原能會共同監督有關輻射安全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及審查結論中環境監測等。
原能會核管處長張欣說,在台電正式拿到核一廠除役環評通過的公函,就可以向原能會申請除役許可,由於核一廠的除役計畫,原能會是在2017年審查通過,原能會必須先審查這次環評結論跟當時通過的除役計畫有無出入,若有,台電就必須要修正除役計畫審查,但初步看起來應該沒有,因此在核一廠2號機7月15日運轉執照屆滿前,應該可望能發出除役許可。
張欣說,在台電正式取得除役許可後,就要展開為期25年的除役計畫,在爐心的燃料棒尚無法退出前,可以先做周邊廠區拆除工作。
核一廠即將進入全面除役階段,可是因為核一廠貯放用過燃料棒的第一期乾貯場,採用露天貯放方式,新北市政府遲遲不願核發水保證明,核一將面對全面停機後,爐心內的燃料棒無法退出的窘境。台電初期規劃,是先將核電設施無關的廠房設備先拆除。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說,核一的第一期露天乾貯場,緊鄰山坡及乾華溪的土石流潛勢區,希望另覓相對安全地點,不要採用先露天再室內的兩段式貯存方式,應該一次到位,全面直接闢建二期的室內乾貯設施使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崔愫欣說,核一廠在永久停止運轉後要經過25年,也就是2043年才能完成核一廠除役,除役工程漫長、複雜性與困難,不下於核電廠的興建和運轉,且需要大量的人力與預算,在核電廠設備解體過程,很有可能將輻射排放到環境,因此環團雖希望核電廠如期除役,但也不容許急就章,必須安全除役。
崔愫欣說,環評內容應包含嚴謹的環境監測,確保輻射在除役過程不會擴散,輻射廢棄物也應管控不會外流,呼籲除役作業的監測資訊應該公開,讓在地居民及環團參與監督。(洪敏隆/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4:33
更新時間: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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