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主任黃奕墉驚傳疑性騷擾女同事,北市府政風處本月初調查後召開考績會記申誡兩次處分,並調離主管職,但廉政署提出過往案例認為市府懲處過輕,本月10日市府政風處再開考績會,對黃祭出記小過一次處分,目前黃被調回政風處服務。政風處副處長林炤宏今說,第二次懲處是基於衡平原則,該處認為黃的行為有損政風形象及機關聲譽,因此改為記過處分。
上月底黃奕墉與包含政風人員在內的同仁於下班後宴飲,事後黃遭女同仁指控性騷擾。
林炤宏說,該處視察室於4月30日下班前接獲女同仁檢舉,於5月2日約談當事人,5月6日調查事證,5月8日召開考績會並做出記申誡2次處分;政風處先以電話報告廉政署,但廉政署基於衡平原則,對於處分結果與市府立場不一,因而提供全國各縣市類此案件的懲處資料供市府比較;北市政風處通盤考量並蒐集資料,於5月10日再召開考績會,認為黃的作為影響政風形象及機關聲譽,決定改處分黃小過一支。
至於黃是否承認伸鹹豬手?林炤宏說,黃稱事後喝酒,忘了。至於細節,林表示不便說明。林也說,黃若對於處分不服可提申訴。
林炤宏說,該案於第一次考績會後已同時通報廉政署及市長柯文哲。對於柯文哲今早受訪稱不知情,林炤宏也幫柯緩頰,推測也許市長公務繁忙或這是小事記不清楚。
至於政風處所為第一次處分是否過輕?林解釋,因政風處視察室蒐集資料的準確度不那麼即時,這雖是黃個人的私人問題,但正人要先正己,因此改以記過處分。
林炤宏說,黃奕墉在市府已服務有一、二十年之久,多在市府其他局處政風單位服務,2017年調財政局政風處主任,以往未聽聞他有類似行為。財政局官員則透露,黃單身,有追求他人的權利,但以往未接獲同仁通報性騷擾情事。(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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