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台北市都更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限僅2年,屢有民代反映都更分回房屋稅三級跳,降低民眾參與都更意願,要求市府設法延長減徵年限。北市府今宣布,都更房屋稅減徵2年期限將延長10年,協議合建者,未來將可申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40%,皆溯及今年1月30日起實施。台北市長柯文哲今說,這是滾動式修正的政策,以改進都更速度。
市府都發局與財政局今聯袂召開記者會,宣布都更稅捐減免大利多。都發局長黃景茂表示,都市更新條例自1998年(民國87年)11月11日公布至今歷經9次修正,北市因都市更新後房屋價值提升,導致民眾因參與都更稅基提高、增加經濟負擔,致民眾參與意願裹足不前;北市府多次向內政部提出修法建議,內政部採納並於今年(民國108年)1月30日經總統公布施行,擴大稅賦減免範圍與期限,以提高民眾參與都市更新意願。
都發局說,過去都市更新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限僅2年,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僅限以權利變換實施為之。現經中央修法後,授權主管機關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得同意民眾辦理減徵,房屋稅減半徵收延長10年,此外,北市新增協議合建辦理產權移轉時得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40%,皆溯及今年1月30日起實施。
都發局說,今年1月30日至113年1月的5年間都更送件者,皆可適用延長房屋稅減半徵收10年,另外,106年初完工的都更案仍在減稅期間,也適用再減半10年的規定。若以106年後已完工的士林區鋼筋混凝土造之14層建物,以40坪按自住用稅率1.2%估算,預計2年加10年的12年得減免房屋稅約12萬元。
黃景茂說,都市更新一直以來都為北市府施政重點,此次中央修法稅賦減免就是北市府向內政部提出建議的成效,北市府期待透過稅捐減免措施,提高民眾參與都市更新意願,並鼓勵實施者朝向整合全體同意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都市更新。
柯文哲今早受訪時說,市府一直在逐步改進,其實台北市都更速度還是太慢,這表示成效不盡理想,可見目前的法規定有什麼不好的地方,市府通常每隔一段時間會檢討修正。(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想知道更多,一定要看……
市府發言人開缺月薪58K 柯P坦言待遇太少但可磨練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不忍卒睹!淡水龜死在海邊 殼上刻4大字「謝許素珠」
長榮空服員抗議勞資調查不公 桃市府前與警員推擠
看懸日有望!中部以北今降雨減緩 周末好天氣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