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陳怡文攝
對於假訊息充斥恐影響農產品交易、造成農民損失。行政院提案,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之謠言或不實訊息,違者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今立院經濟委員會通過,將送到立法院進行二讀、三讀,通過後就會公告實施。
今經濟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行政院「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設違反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處6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但立委陳亭妃等人則認為,罰鍰應提高至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最後經濟委員會通過行政院版本。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表示,過去在農產品交易都是針對實務的操作,如壟斷、操縱價格等,但現在網路越來越發達,訊息傳速快,若造成誤解,將讓農產品交易受影響,所以這次立法最主要是針對訊息傳遞,原本的法案是針對實體的操作。
陳駿季說,過去不實訊息要經過法院判定,但往往已造成許多損失,所以透過本次立法,讓故意散播不實訊息的人有所警惕,透過裁罰手段遏止不實訊息散布,未來將由農糧署認定。
針對不實的部分,陳舉例,農委會有一些公開的訊息,有人卻故意講成與事實無關,又去影響市場的交易,經認定為不實訊息後,會有6萬到30萬元的裁罰。目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後,會送到立法院進行二讀、三讀,通過後就會公告實施。(陳怡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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