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姊黃瀞瀅上政論節目,遭議員質疑違反公務員相關規定。資料畫面
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學姊」黃瀞瑩日前上政論節目引發熱議。今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在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時表示,黃瀞瑩近來頻頻上政論節目還領通告費,是否有獲得長官同意,且上政論節目恐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相關規定,要求人事處徹查,甚至要求若領通告費,應繳回給市庫。
游淑慧說,最近除了學姊黃瀞瑩,包括過去北市府機要顧問周榆修等人,都常常上政論節目,到底有無經過長官核准,是否違反公務人員不可以兼職的規定,就算是長官指派,依法規定每月所得不可超過1萬6千元,黃瀞瑩等人領的通告費是否有超過,如果超過是否該繳回國庫?游更質疑,市府人員宣傳市政從未聽哪個人可領錢,若可一邊宣導市政一邊領錢,市府為何還要發薪水給她。
游淑慧表示,黃瀞瑩若要上政論節目就不應該領通告費,也不能談市政以外的議題,柯文哲常說自己很省錢,若黃瀞瑩真有領錢,市府就把錢追回來,市府一定會很開心增加市庫。北市府秘書長張哲揚表示,是他簽准黃上節目,主要是希望上節目宣導市政。人事處長程本清則回應,銓敘部已明示不能領有固定薪酬,至於通告費、車馬費是否算在其中,也已函示銓敘部但中央還尚未有回函,會針對薪酬問題再行了解。
黃瀞瑩今回應表示,她上政論節目前有依照規定請假,也確實領有通告費,並直言「哪有可能一個月有超過1萬6,怎可能那麼好賺?」若銓敘部未來認定該通告費有疑慮需繳庫,她會依相關規定處理。(林媛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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