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增律師說法)
台中市沙鹿高工林姓女老師懷疑任課班學生在上月的英文段考時作弊,在沒有作弊證據下,僅憑猜測竟在隔天要求全班放學留下來重考同一份考卷,且僅採計重考成績,逼大家寫完才能走,導致部分學生趕不上校車,並質疑計分的公平性。學生指控,向學校反映後,老師還酸他們作弊心虛。校方表示,老師違反重考規定,已口頭告誡。市府教育局指出,這名老師的處置方式非常不妥,已要求學校提出檢討報告書,教育局會依內容適當處分。
沙鹿高工化工科二年級學生向《蘋果新聞網》投訴,上月25日、26日是段考,26日下午四點放學後,林姓女老師突然留下全班,並發答案卡,要求大家再寫一次25日上午10點考的英文題目。他們詢問理由,老師卻說::「寫了就知道」。
學生表示,當時有人反映要趕校車、公車,還要去補習班等,但老師不肯放人,還說成績會以重考結果為主,逼得大家一定要寫完才能走。最後有人趕不上校車、公車,去補習班也遲到,也有學生非常不滿,「這樣段考的公平性何在?」一名女同學則表示,當時聽到重考整個傻眼,因為段考成績是影響學期成績,未來要升大學都會變成申請入學的參考,還會影響繁星計畫的校排名。
學生事後得知,老師懷疑有人作弊,所以才用這種方法抓人,氣得向校方反映。但校方僅口頭告誡老師,老師還回頭來酸他們會去反映表示自己心虛,讓大家氣炸了。
教務主任申寶琪向《蘋果》證實,確實有同學向導師及教務處反映此事,林老師解釋因部分學生成績偏高,與平常表現不相符,懷疑有人考試作弊,才會用這種方式抓人。雖然發現部分同學前後分數有落差,但學生解釋是用猜的,林老師沒有直接證據,也沒有處分學生。由於林老師作法不符合學校重考規定,已經口頭告誡,要求不得再犯。
校方表示,這次重考的對象是全班33人,因為不符合規定,學校會用第一次考試成績來計分,不會用重考成績計分。
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科長湯惠玲表示,林姓女老師的重考處置方式非常不妥,已要求學校提出檢討報告書,教育局會依內容開會研議,再做出適當的處分。
一名沙鹿高工老師私下表示,未見過校內有重考的狀況,要重考除非是老師出題嚴重出錯,可能三分之一的考題都有問題,或是出題超過課程範圍太多,不過通常狀況不嚴重,都會用送分方式解決,不會因為懷疑學生作弊就重考,且重考也要重出題目,不能使用相同題目。
台中市一名公立高中陳姓教務主任表示,若學生作弊,監考老師應在學生交卷或出教室前抓到事證,否則原則上一概不算。另外,若試後老師發現兩名學生以上答案相近,懷疑學生可能作弊,事後可個別約談釐清,對學生曉以大義,但沒有證據或學生否認,老師也必須理解接受。
他指出,重考是很嚴重的事情,必須是考試範圍差太多,或是嚴重出錯題目,且重考一定要全校都進行才公平,通常要搞到重考,表示事態嚴重,如果是輕微問題,通常都送分了事。
人本基金會台中辦公室主任陳怡文表示,老師誤會學生讓全班莫名、被迫留下,已經失去人與人之間的基本尊重,如果誤會化解,老師應該向學生道歉,另外學校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明訂重考的準則,也應該開教評會檢討這次事件。
律師謝憲愷表示,老師的重考行為不太合理,還以成績要求學生配合應試,這樣恐涉嫌《刑法》304條的強制罪,以脅迫方式使人行無義務之事,影響當事人權利,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田兆緯/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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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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