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兒虐修法立院過關 保母:支持但盼給改過機會

出版時間 2019/03/29
立院今三讀通過《兒少法》修正案,增加托嬰中心加裝監視器、建立不適任人員資料庫等。資料照片
立院今三讀通過《兒少法》修正案,增加托嬰中心加裝監視器、建立不適任人員資料庫等。資料照片

(新增:保母及托嬰中心意見)

立院今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包括將建立不適任人員裁罰資料庫,加強司法介入兒少保護調查程序、提高兒虐罰鍰,及要求托嬰中心加裝監視器等。對此兒少團體認為,增加司法體系介入時間點,有助於保護兒少;保母也支持建立不適任人員資料庫,但認為應對有相關前科的保母輔導並設立一定期限,期限過後仍可重新當保母。

衛福部說,將協同各部會儘速檢討研修相關子法,包括兒少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兒少高風險家庭通報及協助辦法,及增訂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管理及使用辦法等,並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強化公權力及早介入,共同保護孩子們的人身安全。

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白麗芳表示,贊成對不適任人員管控,但關鍵在於未來地方政府是否有辦法落實檢核;至於托嬰中心加裝監視器,她說,其實目前9成托嬰中心都已有加裝,但施虐者知道監視器在拍哪,多會選擇死角下手,所以近年有些兒虐事件曝光,都是看不過去的老師偷拍畫面,監視器加裝並不是重點。

白麗芳表示,過去社工查訪有困難或遇到孩子行蹤不明時,求助警察、檢察官常得等到有「犯罪證據」才會介入處理,這次修法把檢警介入時間點更明確化,遇到有危急狀態時,更可直接由司法介入處理,能提高兒保案件處理效率。

白麗芳說,目前政府雖已有「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執行中,因缺乏法律授權,在個資流通上會遭受阻礙,現在入法後,未來各部會資料的連結能更順暢。

台北市保母成長促進會理事長周定貴說,為了孩子的安全與讓家長安心托育,當然支持建立不適任人員資料庫供查詢,但這些保母若一輩子都不能再從事相關工作,可能有侵害保母工作權的疑慮,「是否能有配套輔導這些保母,有改過自新的期間,期限過後再讓他們重新加入相關體系」。

領有保母登記證的楊小姐說,她支持托嬰中心加裝監視器,不僅保護小孩,也保護保母,但若是居家保母,保母家屬私人場所,她反對保母家加裝監視器。

此外,楊小姐也贊成建立不適任保母資料庫,但她認為應在司法判決或行政處分出爐後再登錄,以免行政或司法釐清事實前、保母已遭到霸凌及污名化。

托嬰中心管理人員周小姐說,贊成托嬰中心設置監視器,可保護小孩家長及托嬰中心保母,但調閱監視器應有限制,而非開放家長全天候觀看,因監視畫面本身也涉及隱私,且家長看畫面說故事易衍生爭枝節,也不尊重專業。

另外,周小姐說,贊成建立不適任教保人員資料庫,有些教保人員在面試時與實際服務的態度或行為不同,應有不適任人員的資料庫供機構任用人員時查詢,此外,禁絕任用也應有程度上的輕重之分,因為有些行為可以糾正,有些重大行為無法經轉導後矯正。(唐鎮宇、郭美瑜/台北報導)

出版:16:26
更新: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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