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掃墓買祭品要注意了!新北市衛生局日前抽驗掃墓應景食品,95件中有3件不合格,其中在家樂福板橋店所販賣的「獅子頭(蛋素)」素食檢出五辛之一的蒜成分,涉及標示不實,依《食安法》可罰4萬到400萬罰鍰;另2件分別於三重無市招清粥小菜店的「豆腐」與新店乾隆坊餐廳「春捲皮」,皆被驗出「不得檢出」的防腐劑,可開罰3萬至300萬元,均要求立即下架回收,並已請食品製造商所轄衛生局追辦。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抽驗掃墓應景食品95件中有3件不合格,其中「獅子頭(蛋素)」素食檢出蒜成分涉及標示不實;1件「春捲皮」含防腐劑「已二烯酸0.36g/kg(標準:不得檢出)」,皆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追辦;另件「豆腐」有防腐劑「苯甲酸0.44 g/kg(標準:不得檢出)」,可開罰3萬至300萬元,不合格食品皆已下架回收。
副局長許朝程表示,此次抽驗項目包含潤餅皮、糕粿類食品、豆製品、花生粉、素食食品及生鮮蔬果,檢驗防腐劑、著色劑、殺菌劑、漂白劑、黃麴毒素、農藥殘留及非法食品添加物等。
許朝程表示,為防止腐敗變質,食品可適量添加防腐劑來延長保存時間,但若過量添加且長期食用,可能會有腹瀉、腹痛、噁心嘔吐等症狀,並影響肝腎功能。因此「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有明訂各項防腐劑使用範圍、用量及規格等限制。
而這次檢出的「苯甲酸」及「己二烯酸」只能限量使用於乾酪、蘿蔔乾、果醬等產品;「豆腐」及「春捲皮」則不准添加。
衛生局呼籲,食品製造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合法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販售業者應選擇信譽優良的製造商,並索取進貨憑證或檢驗合格證明,另建議民眾選購時應看清楚食品標示及有效期限,勿購買來路不明、過於鮮豔慘白或有刺激味的產品。
衛生局指出,此次清明節抽驗結果,「豆腐及春捲皮」檢出防腐劑涉違反《食安法》第18條,可依同法第47條處3至300萬元;而「獅子頭(蛋素)」涉及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第28條,可依同法第45條,處4至400萬罰鍰。(突發中心曾佳俊/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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