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台大校長遴選引發爭議,台大在昨天送交遴選檢討報告給教育部,今天上網公布內容,指本這次校長遴選過程雖依相關規定辦理,但程序仍有精進空間,而台大教師兼職相關規範,已依上位法源修正,但建請教育部從高教發展高度,重新思考公立學校教師兼職議題。
台大校長遴選引發爭議,直到去年底教育部前部長葉俊榮「勉予同意」管中閔上任,葉聘任管後辭職,但要台大3個月內送交辦理校長遴選相關業務精進檢討報告,台大昨天傍晚已經報告送達教育部,稍早則在網路公布報告內容。
台大表示,透過各種管道參採行政單位及師生意見,做成報告,並指這次校長遴選過程,都依照教育部及台大相關法規辦理,此次遴選在資訊揭露或迴避作業未盡理想之處,主要是法令制度未明確規範所致,而台大的遴選實體與程序部分尚有改進空間,例如推薦候選人表格,應納入法定應揭露資訊欄位,並經學校指定專責單位初審,遴選過程中應提醒候選人在一定期間內得向遴委會提出委員迴避案。
此外,台大指出,為精進落實未來遴選法定實體與程序要件,台大將建議遴委會根據教育部修正後的資訊揭露與委員迴避規範,修正該會作業細則並確實執行,也將建議遴委會自主討論依法應迴避事項,並將結果送委員及候選人確認具結,最後,遴委會亦應提醒候選人在一定期限內向遴委會提委員迴避案。
至於有關教師兼職部分,台大指出,有關台大教師兼職相關規範,已依上位法源修正,提醒教師及相關單位確實辦理兼職許可,但兼職處理原則乃高密度管制公立學校教師兼職行政規則,教育部既具修訂該原則的行政裁量權,故建請教育部,從高教發展高度,重新思考公立學校教師兼職議題,建請教育部思考範圍及程序放寬可能,以達未來高教必須深化產學合作、強化國際競爭並踐行大學社會責任目標。(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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