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員控遭新女性聯合會違法解僱。資料照
台北市社會局委託新女性聯合會執行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服務個案,近日卻爆出新女性聯合會與會內7名社工有勞資爭議,疑似惡意解僱。北市社會局日前發聲明力挺社工,今北市勞動局發佈新聞稿稱,昨已正式發函新女性聯合會,認定該會3月18日解僱所屬7名社工員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2條規定,應立即改善。
勞動局表示,今年月20日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於臉書發布,社工員因薪資回捐疑義與新女性聯合會發生爭議時,勞動局隨即於2月22及23日發函請社會局提供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採購相關資料(與新女性聯合會的契約),並函請新女性聯合會說明薪資疑義。
勞動局賴香伶局長於本月12日指派副局長成立專案小組,與社會局共同調查,於3月18日赴新女性聯合會進行第一次勞動檢查,不料當日下午5時前後即接獲社會局通報新女性聯合會已正式通知解僱7名社工,勞動局立刻於隔天、3月19日協助7名社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並約訪7名社工製作勞動檢查訪談紀錄,且同步約訪新女性聯合會,3月22日再請新女性聯合會提具資料至該局完成勞動檢查。
勞動局表示,本案因涉及勞動基準法第74條第2項「雇主不得因勞工向雇主或主管機關申訴,而予以解僱或其他不利之處分」,勞動局已進入調查程序,如查證違法,可裁罰2萬元至30萬元,且依據同條第3項規定,該解僱行為無效。
勞動局說,該局已排定4月2日召開調解會議,請新女性聯合會誠心與勞工協商,維護社工員勞動權益,若未能弭平爭議,將繼續輔導勞工提出確認僱傭關係之訴,並輔導申請勞動權益基金補助訴訟費、律師費及訴訟期間生活費用。(郭美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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