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多元化網約計程車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說法)
Uber與租賃車業者合作以短途里程載客,引發計程車司機抗爭,交通部上月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將定型化契約規範的租賃車以日租或時租計費納入修法,等同搭Uber須以至少1小時計費,該法規預告2個月,引租賃車和Uber駕駛不滿,今成立「網路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要求政府撤回修法,痛批政府不斷妄為。不過另一個「多元化網約計程車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今跳出來質疑Uber駕駛非法偽裝合法。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條-1」修法預告截止日至4月26日。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及租賃小客車公司代表組成的「網路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今宣布成立,要求政府尊重民意、撤回「103條-1」修法。
自救會表示,這次修法,不僅攸關上萬名平台代僱駕駛生計,影響小客車租賃業、叫車吧、JOIN ME揪車等本土網路叫車平台、以及UBER國際網路叫車平台在台灣合法營運權益,更重要的是,政府這次倒退式修法,影響的是台灣新創科技的未來,大家這次站出來,捍衛權益、不容主管機關朝令夕改,罔顧合法業者生計、罔顧消費者選擇權;更不容部份計程車業者任意抹黑、攻擊。
自救會更痛批,自修法預告以來,政府不斷獨自妄為,即便租賃小客車業者痛批交通部圖利小黃,交通部長官的回應只是避重就輕,稱「不得巡迴攬客」、「起租時數一小時起跳」,是落實舊規,非新增規定,根本是睜眼說瞎話;對於租賃小客車揚言陳抗,交通部迄無回應,還放任部份計程車團體把交通部認可合法的租賃小客車與叫車平台合作的模式,誣指為「非法」,還把業者陳情的租賃小客車公會說成是「非法業者代表」。
網路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總召李明達表示,交通部2月21日無預警預告「103條-1」修法,已經超過28天,平台代僱駕駛都很焦慮,很多平台叫車的乘客,也很關心,以後是不是叫不到UBER、不能用叫車吧或揪車了?自救會也將號召各地平台代僱駕駛踴躍出席交通部在各區舉辦的修法說明會,表達反對意見,阻止修法。
李說,修法草案預告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留言近6千則,一半以上是不贊成修法,要求UBER留在台灣、不要扼殺台灣新創服務,但政府依舊無視於1萬小客車代僱駕駛的聲音,及15萬小客車租賃業從業人員的未來,一昧偏袒計程車,非常令人失望與痛心。
自救會強調,本次抗爭的目標是政府,不是計程車同業朋友,不希望引起非理性的對立,但對於部份計程車團體的抹黑污衊,一定會展開行動,畢竟小客車租賃業與網路平台的合作,就是合法的,不容否定。
不過,另有一個「多元化網約計程車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今也跳出來反嗆Uber代僱駕駛,並稱現在早有網約車,合法營運車輛已近2千輛,車型也包括雙B等級,但Uber雖然與租車公司合作,但營運模式卻沒有符合現在法規,根本是假租賃真載客。
多元化網約計程車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表示,2016年10月,交通部公布實施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增設「多元化 計程車」即為運輸業法規下唯一合法的「網約車」,他們是一群遵循政府法規,完全依 照客運業駕駛規範,通過警政署考試及查核而取得「執業登記證」,並使用合法客運業車牌(白底紅字)的駕駛,網約車制度實施迄今已逾兩年,合法營運車輛已近2千輛,車型也涵蓋雙B等級以上之各色車輛,提供民眾安全、舒適且完全網約之合法載客服務。
目前租賃車共有14萬多輛,其中與Uber合作的租賃車約6千多輛。多元化網約計程車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表示,針對少部分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與Uber合作違法載客竟組織自救會嗆聲交通部修法規範一事,將嚴正表達7大意見,包括:第一,正統的代僱駕駛,除了「司機要有職業駕照」、「車輛必須是租賃車」這兩個最基礎 的條件,更重要的是服務內容必須也要符合現行交通法令(消費者先承租一輛車,然後請租車公司找代僱駕駛)。
第二、Uber及其合作的租車公司所提供的服務,雖然符合「司機要有職業駕照」「車輛必 須是租賃車」這兩個條件,但是它的營業模式卻是完全沒有符合現行交通法令(所以公路總局才會開出近200張罰單),它的營業模式其實就是「把租賃車當計程車用」、 就是「假租賃、真載客」。
第三、Uber及其合作的租車公司不能把租賃車當計程車來營業,這是完全毫無爭議的, 就像是「司機有法定資格」、「車輛是營業車輛」、「有投保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的遊覽車業者也是不可以經營國道客運與市區公車業務。
第四、當運管規則被有心人士鑽漏洞而造成公路法揭櫫的分類營運目的無法達成時,政府本就有義務要去把這個漏洞填補上,像是當有人用「套房日租或週租」方式在實質經營旅館業務時,政府就必須要修訂發展觀光條例及旅館業管理規則,來阻絕這種「外觀灰色、實質違法」的情形。
第五、Uber早就被歐盟法院認証是「假創新」,而政府也早就有網約車(多元化計程車) 制度來鬆綁計程車的顏色及費率,Uber卻還是依然堅持要使用租賃車來經營計程車業務,「我們真的不理解 Uber的心態到底是什麼?」
第六、現行公路法是明禁外資及陸資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如果政府今天輕縱Uber這個外資可以用租賃車來實質經營計程車客運業,那麼將來紅色資本也會有樣學樣地入侵台灣的公共運輸事業,到時候所引發的國安疑慮將是非常巨大。
第七、有心從事載客業務的Uber司機們,政府應當要全力協助他們轉化為多元化計程車 的司機,這樣也可以讓這些司機們不要再過著「收入被抽成25~35%,給消費者的優惠 還要被迫吸收」的悲慘生活。
多元化網約計程車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強調,他們是完全依循政府制度從事網約車載客服務的駕駛組織,面對Uber投入龐大資源製造排山倒海的假輿論及錯誤訊息非常無奈,若政府無法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那麼就失去政府及法規存在的意義,他們也將義無反顧上街抗爭陳情,絕不容許非法偽裝合法,小三高調嗆正宮的情況出現。
(李姿慧/台北報導)
出版:14:36
更新: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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