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酬日連3年持平。資料照片
勞動部今天公布我國「同酬日」為2月23日,代表從去年1月1日起算,男性去年工作整年後,女性若做同等工作,要多做54天、到今年2月23日才會獲得相同薪資。勞動部去年的同酬日是2月21日,但行政院主計總處校正「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統計基準,回溯各年校正後,去年也應該是2月23日才對,兩性差距沒有擴大,「我們也是很震撼」。
勞動部指出,同酬日依據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計算,去年我國男性平均時薪332元,女性283元,是男性的為85.24%;換算下來,兩性薪資差距為14.76%,乘上1年365天,女性要多工作54天,才能與男性年薪相同,因此今年同酬日是2月23日。
勞動部統計處處長羅怡玲解釋,主計總處今天修正統計基準,並以此修正過去的統計結果,同酬日連3年都是2月23日;羅說,大家應關注兩性差距趨勢一直縮小,而不是在哪一天。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科長郭燕玲說,一般受僱員工薪資調查是抽樣調查,但每5年會根據工商普查基準校正,最近剛整理完2016年的普查資料,上一次普查、校正是根據2011年的資料。(蔡永彬/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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