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燈節黑漆漆!攤商賺不夠付12萬租金 怒控被當「提款機」

出版時間 2019/03/03

(新增:觀傳局長說法、觀傳局科長說法)

台北燈節從2月16日至24日一連9天在西門町舉行,北市府宣稱吸客4百萬人次賞燈,但攤商卻抱怨指,原本想趁機賺一筆觀光財,特地與友人從台中清水北上到中華路擺攤賣三星蔥餅,但生意太差加上租金太貴,9天下來不但沒賺錢,甚至賠了好幾萬,加上3人食宿費,一趟下來賠8萬多元。攤商指,他的朋友在高雄燈會賺得眉開眼笑,就連屏東燈會也賺錢,唯獨他在台北卻虧錢,質疑台北市長柯文哲只把攤商當提款機,不懂民間疾苦,並直言「以後再也不來台北做生意,下一步會跟著大甲媽祖遶境去。」

楊姓攤商向《蘋果》投訴,他透過友人介紹在捷運西門站3號出口、近遠東百貨擺攤賣三星蔥餅,一個攤位9天租金12萬元,他在全省賣三星蔥餅都是公定價50元,但台北生意奇差無比,每天賣不到1萬元,就連最後一天遊行踩街人潮多,卻也只賣到8千多元,整場燈會收入僅8萬多元,卻要支付12萬元租金,加上食宿及停車費等費用,所有支出16萬元,等於虧錢做生意。

楊姓攤商感嘆說,一個攤位代表一個家庭,每個攤位都想藉台北燈節賺一點錢,結果反而賠錢,附近攤位也怨聲載道指虧錢,一樣是政府官員,為何台北市不曉得民間疾苦,且攤位規劃設計也不佳,反而高雄市官員就懂得如何照顧攤商生活,而他的朋友在高雄燈會擺攤,一場燈會租金才2萬元,每天卻能賺上好幾萬元,個個眉開眼笑,台北燈節的「台北亮晶晶」卻變成黑漆漆,以後他再也不會來台北做生意。

攤商表示,目前還沒計畫到哪裡擺攤,但只要哪邊有活動就會往哪裡去。對此,主辦燈節的北市觀光傳播局回應,今年台北燈節統包給和合佰納公司招攬攤商,攤商市集共計83攤,須按照事前頒定的《2019 臺北燈節市集營業規範》收費,美食攤位每天租金5千元,另其他細項可外加,若發生有轉租情形就可沒收預繳的1.5萬元保證金,此個案應是攤商向他人轉租才導致租金暴增,雖燈會已結束,但仍將請承包商了解並進行調查,若查證屬實將會進行後續處理。

和合佰納負責人武曉蓉表示,今年燈節市集有少數贊助公益團體擺攤免收租,約有80攤是請五個下包攤商分頭招募,美食攤位每天收5000元租金(含水電),清潔費約1千元,還有1.5萬元保證金,若簽約後空攤不做生意逐日扣保證金,做滿9天會全額退還,單攤成本僅5.4萬元。

她坦承,燈節期間有不少攤商口頭反映「租金那麼貴」,追問後才知是從親朋手中轉租,比公定租金貴,但都未明確提出承租單據檢舉,向《蘋果》投訴這樣超過一倍的租金,實在是暴利,市集規範明定不能轉租,投訴人可提供承租單據向公司投訴,她會徹查這五家招募攤商,找到違規轉租人會要求退款給投訴人,並視違規情節研議預扣招募攤商的履約保證金。

《蘋果》估算,攤商市集每攤9天公定價成本5.4萬元(不含保證金),從二手轉租的投訴人卻花了12萬元承租,估計80攤市集轉租的中間人可獲暴利528萬元,但北市觀傳局號稱9天吸引400萬人潮的燈節,攤商卻直言是膨風,平常日生意奇差,人潮少賺不到錢的苦果,都由小攤商在吞。

北市府觀傳局長劉奕霆表示,會請承包商針對此案進行了解,未來若出現攤商暴利轉租攤位的狀況,除了可能沒收保證金外,也不排除增設其他懲罰性條款,不過這部分要經過跨局處討論,目前尚未定案。

觀傳局科長闕玉玲表示,針對攤商若有轉租謀取暴利行為,該局將會去查明清楚,如真有此情事,將處分承商,依契約第12條,因可歸責於廠商的事由,致履約有瑕疪者,機關得請求損害賠償,另外,依台北燈節/市集規範,凡出現以下情形的報名品牌,將取消攤位,並全額沒收攤位費及保證金,包括不得以任何名義或形式,進行移轉、轉借、轉租等行為,如甲方名義報名,實際卻為乙方品牌參與者; 現場販售物品與報名表所述不符者,或販售仿冒品與未經授權之商品。(林媛玲、張博亭/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09:00
更新時間:20:45


MyMusic天天上新歌,限時送30天免費聽音樂,註冊即享此優惠→只限今天

台北燈節攤商血淚控訴,高價轉租卻因為生意差賠本。投訴人提供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