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中發生攜子自殺案件。資料照片
前天台中發生一起狠父燒炭殺死自己和妻兒一家四口,家扶基金會說,這已是近半年發生的第5起父母殺害子女後自殺案件,共8名兒少受害,父親殺子後自殺類型,過去研究結果這類型主要危險因子有三:離婚後第一年內為殺子自殺的高危險期、加害者曾透露輕生意念或有自殺未遂意念、加害者情緒穩定度不足。
家扶說,分析近半年發生的五起殺子自殺案件,有三起的導火線起於爭執衝突情感失和。離異的父母必然面臨種種的情緒,如哀傷、憤怒、抽離、防禦甚至愛等,面對生活上的適應與困難而釀成悲劇。
家扶也觀察近年來我國殺子自殺案件,5成以上原因仍與經濟因素相關,生活壓力更是高達八成。經濟問題容易形成生活中壓力來源,當家庭無法處理或擁有足夠資支持系統面對問題時,兒少容易受到父母因失業、衝突、疏忽及經濟等壓力事件,成為父母抉擇中的犧牲品。
家扶說,「殺子自殺」卻是一種最殘酷的兒少虐待行為,因為這是剝奪並終止了孩子的生命權。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父母沒有權力決定孩子的生命,呼籲生活中遇到困難的民眾一定要尋求專業諮詢協助,社會建制更緊密的兒少保護網絡機制,才能避免憾事一再發生。(洪敏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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