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政府放任Uber違法 上千輛小黃繞行政院抗議

出版時間 2019/01/31

(新增:交通部回應)

叫車軟體Uber和租賃車業者合作後,因經營樣態和小黃計程車模式相當接近,導致計程車業者抗議生計遭到Uber侵害,不過交通部卻遲遲無法祭出有效方式規範。計程車業者不滿情緒積怨已久,今午號召3千餘輛小黃,繞駛行政院表達不滿。計程車業者表示,Uber違法獲利至少超過15億,政府卻放任未處理,若持續這樣,司機將自主發動無限期抗爭。因計程車數量持續增加中,《蘋果》目測,現場應有上千輛小黃聚集中。

中華民國汽車運輸駕駛員全國總工會副理事長鄭力嘉表示,Uber「假租賃、真載客」模式已違反公路法規範,形同無照跨業經營客運業,按照Uber先前自行公告的營運紀錄計算,從2017年4月營運迄今不法獲利至少超過15億,掠奪計程車司機生計,近半年更造成至少6位計程車司機因生計問題走上絕路;圖利外國財團、害死台灣司機,官員責任應該追究。

鄭力嘉表示,交通部去年11月就承諾修正法規完成,會落實運輸業分業營運原則,但延宕至今未公布相關措施,失信於民,讓Uber違法車輛持續擴大,合法業者更難生存;新閣上任,計程車團體已陳情依法公告新法規,但卻未獲具體回應,顯然未正式Uber違法營運問題。

鄭力嘉說,由於交通部已無法解決此問題,今天才會來行政院抗議,若政府持續放任Uber違法,計程車司機將自主發動無限期抗爭行動,不排除下一階段前往總統府抗議。

中華民國計程車派遣產業發展協會秘書長曾弘義表示,自從Uber進來以後,計程車司機的派遣生意就掉了2、3成。

根據《公路法》第34條中規定,公路汽車運輸,分自用與營業兩種;其中營業汽車又依營運內容分類,計程車客運業是在核定區域內,以小客車出租載客為營業者;小客車租賃業則是以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不過《公路法》第79條授權訂定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0條第1項第2款又另規定,「經營小客車租賃業租車人如須僱用駕駛人者,應由出租人負責代僱持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駕駛。出租於外籍旅客者,並由熟諳外國語言之優良駕駛人代為駕駛」造成小客車租賃業除了可把車輛租給他人自行使用外,也可幫租車人代雇駕駛提供運送服務。

由於法規問題,導致Uber現行和租賃車業者合作營運時,民眾可透過手機APP在短時間內就預約到車輛,且有司機代駕,租車時間也較短,不像以往租賃車業出租汽車時,通常不會附帶駕駛,且須提前預約,租車時間也較長;計程車業者認為,現行Uber和租賃車業者合作的經營樣態,已屬計程車客運業的營運範疇。

公路總局日前擬修法,限制Uber不得路邊攬客、租用車程須高於一小時等,不過目前相關規範遲未公告。

交通部表示,已研擬強化小客車租賃業與計程車分業管理之法規修正草案,並積極與兩業溝通,後續將朝維持兩業公平營運秩序方向加速辦理。交通部將在落實租賃車與計程車分業管理之公平營運秩序中,持續輔導關懷計程車提升服務品質及競爭力。(甘芝萁/台北報導)

出版:15:38
新增: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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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政府放任Uber違法營運,小黃司機今繞行政院抗議。甘芝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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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政府放任Uber違法營運,小黃司機今繞行政院抗議。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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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政府放任Uber違法營運,小黃司機今繞行政院抗議。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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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政府放任Uber違法營運,小黃司機今繞行政院抗議。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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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政府放任Uber違法營運,小黃司機今繞行政院抗議。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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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政府放任Uber違法營運,小黃司機今繞行政院抗議。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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