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六下午,一部警車大喇喇停在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靠近向上路二段路口處,除了佔用機車道,有超過半個車身佔用快車道,由於該路段常因民眾違規並排堵塞,路過的蔡姓民眾覺得警員太誇張,下車拍下10餘張照片,沒想到送小孩上課回程途中,該部警車居然還在原處,氣得他錄下影片向《蘋果》投訴,警方澄清當天是前往該處排除糾紛,但坦言停放位置確實不妥。
蔡姓民眾說,週六下午1點18分他載著女兒經過,由於該路段有很多餐飲店,用餐時段很容易有民眾並排停車造成壅塞,也經常有警員開單,沒想到警車竟然停在路中間,他送完女兒回程經過該處已經1點40分,警車依然停放在該處,完全沒有顧慮用路人通行方便,讓他忍不住說:「根本是只許州官點燈不許民眾放火。」
《蘋果》今天與蔡姓投訴人重回該路段,中午用餐時間短短10分鐘內,就有好幾部自小客車違停,甚至停上人行道,蔡姓民眾說:「停車位少且車流量大,民眾被迫並排違規,但都沒有警車那麼誇張,不只佔用到快車道,還停了將近半個小時。」他認為:「員警不取締違停就算了還帶頭違規,不管要用餐還是辦案,至少要停靠路邊吧,這樣大喇喇地停在機車道,萬一害機車騎士出車禍怎麼辦?」
《蘋果》追查,車號ARU-3757、編號456的警車,隸屬於台中市第四警分局黎明派出所。所長劉文榮指出,當天員警接獲110報案前往該處,排解腳踏車維修、變賣的糾紛,因為其中一手動手甩巴掌,雙方僵持不下,最後雖然和解,但警車確實停放位置不佳且停放過久,會要求同仁出勤時要注意警車停放位置。(王乙徹/台中報導)
民眾投訴警車違規停放在路中間,有半個車身在快車道上。民眾提供
民眾投訴上週六一部警車違規停放,快車道車輛還得繞道通行。民眾提供
投訴民眾痛批警方不取締違規就算了還帶頭違規。王乙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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