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致癌灰渣竟丟屏東掩埋場 恐怖!輻射超標近10倍

出版時間 2019/01/01

核三廠安全管理嚴重疏失,竟把超過安全標準值、輻射性強且會致癌的灰渣放置到掩埋場,原因是台電作業人員鬧烏龍、搞錯放行標準,而且還發生不只一次,近年一直將超標灰渣運至掩埋場,甚至有超標近10倍案例。環團批,台電輕忽輻射防護,管制漏洞百出,老舊核電廠若延役,安全堪憂。
 
核三廠是目前台灣唯一可能延役的核電廠,安全管制卻漏洞百出,去年2月屏東縣核安監督委員會現場查看,屏東縣環保局在非放射性廢棄物掩埋場指定採樣化驗,結果測到土壤有每公斤115貝克的鈷-60,超過原能會所訂的每公斤80貝克標準。

由於鈷-60輻射性極強,會導致脫髮,嚴重損害人體血液內的細胞組織,造成白血球減少,引起血液系統疾病,如再生性障礙貧血症、白血病(血癌)等,甚至死亡。原能會去年(2018年)全面清查過往紀錄,發現作業人員嚴重疏失不只這一件,過去幾年有多起鈷-60嚴重超標,甚至出現370至816貝克之多,等於超出標準3.6至9.2倍。
 
原能會物管局副局長陳文泉說,核三廠的一般生活廢棄物送去焚化爐處理,產生的灰渣會有輻射殘餘,依規定量測輻射值要符合標準才可送至掩埋場掩埋,否則應貯放在密閉倉庫,等到灰渣輻射衰退符合標準才放行,但台電作業人員沒有以2004就訂定的鈷-60放行標準80貝克、仍以1997年暫訂標準的300貝克檢視,兩者相差3.75倍,進而導致土壤超標情況。
 
原能會指,由於掩埋場仍位於核三廠輻射作業場所的監測區中,掩埋場內的逕流水及滲入水都收集至集水池,再送至雜項廢液廠房處理,不會對廠外環境與民眾造成不良影響,但原能會仍對台電開立情節屬輕微的四級違規,並要求台電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說,核三廠掩埋場輻射超標的土壤都已移除、裝桶安全貯放,當初訂定300貝克標準,是認為都在廠區內進行,不知要比照原能會規範的運出廠標準;目前已依原能會規定修訂標準,並將掩埋場列入例行輻射偵測點,其他核電廠也檢視有無類似情況。
 
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召集人林瑞珠說,這件事凸顯台電不把輻射防護當回事,管制、管理上有很大漏洞,這也是很多人對老舊核電廠不安心的原因,呼籲核三廠應如期除役。(洪敏隆/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0908
更新時間: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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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三廠安全管理疏失,把超過安全標準值、輻射性強且會致癌的灰渣放置到掩埋場。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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