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資料照片
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10、11、12案「愛家公投」,同樣為反同團體的護家盟在晚間發表聲明,其立場是反對「夥伴」幸福盟提出的公投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經營永久生活權益」。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說,未來如果執政黨仍執意為同性關係立法,將反對到底。
張守一說,針對公投12案,因為時移勢轉,人民已經覺醒,多數人民拒絕給同性關係立法,護家盟必須在關鍵時刻,回歸本質。但張也強調,在公投時還是有支持盟友所提的第12案,但選舉過後還是要清楚表達護家盟的立場。
護家盟的理由在於748號釋憲結論是必須給同性關係立法,幸福盟遂提出退而求其次的專法公投12號案,但是既然釋憲本身就是錯的,本質上就不應該接受,因此護家盟主張必須回到本質,不必跟隨釋憲起舞,委曲求全。
護家盟認為,若公投12案通過,等於由護家方給予同性關係立法的強制力,這不但脫離本質,且違背人民意願,傷害下一代孩子的幸福,且等於給政府有足夠理由去訂立同性關係法,強制且有時效,等於原本尚處於模糊、不確定與充滿變數的法案,變成強制立法,因此無法贊同公投12案。
護家盟說,釋憲錯誤,必須對抗,未來如果執政黨仍執意為同性關係立法,人民應該集體站出來反對,如果民意夠強,則釋憲的效力也可以無法施行。雖然兩年自動生效,但是沒有法律內容,頂多戶政合法登記,讓原本同性註記的備註欄位成為合法,婚姻相關的內容,未必同等準用或適用。(洪敏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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