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退休新制實施後,年資給付率比較低,所以設計「年資補償金」,但請領期限只到明年6月底,國民黨立法委員主張取消此期限。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下午開聯席會議,審查《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中央研究院編制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最後此事另外擇期審查,草案條文也沒有逐條審查。
我國1996年實施教師退撫新制,但由於新制的年資給付率比舊制低,所以針對當時仍在職、舊制年資不到15年者給予年資補償金,依年資可領4萬至68萬元不等。不過,今年7月年金改革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1年內(明年6月底前)退休者,還是可以一次領取,之後退休者就不能領。
立委柯志恩表示,銓敘部還是「鐵板一塊」,不太願意修法;銓敘部部長周弘憲說,補償金以當時的時空來看「有點道理」,但是對大部份的人來看沒有道理。柯志恩說,這些補償金若可以分年攤提,每年可能花不到20億元,希望銓敘部還是聽聽相關教師的聲音。
立委林奕華認為,這事是「亡羊補牢」,而不是重新討論一件事,未來幾年這批受影響教師陸續退休後,此事將完全「落日」,不會增加新的請領人員。林奕華說,規定不應該對退職和在職人員有差別,更何況教師配合學校運作,只有在2、8月可以退休。
周弘憲說,信賴保護原則要有過渡條款,本案的落日條款1年,恰不恰當可以討論,但是其實在去年8月9日就公布、今年7月1日才施行,有多10個多月讓可退休者考慮。
林奕華質疑,補償金問題軍人有了,但公務員、教師沒有,「銓敘部和教育部到底有沒有爭取這件事?」周弘憲說,過去年金改革委員會的共識是軍人獨立處理,所以才有差別規定。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說,教育部將修改《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這些人若不影響學校運作下,可以提前到6月30日退休,7月已經放暑假,影響應該有限。
教育部認為,這是國家整體年改政策,假設有2位退休年資都是25年的中小學教師,其中1人有1年舊制年資,另一人都是新制年資,但前者可領68萬補償金;基於制度合理並維護即將退休的教職員權益,所以《退撫條例》施行1年後不再發給補償金。(蔡永彬/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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