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研擬規劃修正「發展觀光條例」,將放寬非旅行業得經營旅行業務,除文化部、農委會、原委會、飯店、民宿和農村等可自辦國旅行程外,部落客、背包客和網紅等也可從事旅遊行業,引發旅行業者不滿,質疑法規一放寬,恐衝擊國旅旅行業每年約5億到10億元營收外,所有旅行社都可解散,也不用繳履約保證金、免買旅遊履約責任險和旅客責任險,一旦出事,旅客理賠就得認定責任歸屬,不再全面理賠,業者一旦落跑,團費也無法拿回,市場將大亂。
根據觀光局規劃修正「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法案,欲提案修法,開放基於政策或產業發展需要,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者,得安排國內旅遊、食宿及交通,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中華民國旅行公會全聯會今邀集旅行業者、觀光局及立委鄭寶清舉辦研討會。
中華民國旅行公會全聯會國內旅遊委員會總召集人林義順表示,目前包括國發會、文化部、原委會、經濟部、農委會等皆爭取開放非旅行業得經營旅遊業務,希望自辦活動可以一條龍規劃食宿和行程,但目前文化部、農委會、經濟部、退輔會,只要有推出相關旅遊活動仍會與旅行業者合作,未來放寬後,將影響業者生計,另開放後,部落客、網紅、小車巴士、飯店、民宿和農村等,都可以成立個人工作室從事旅遊業經營,像旅行社一樣將住宿、行程和餐食等產品組合成行程。
林義順表示,特許行業開放之後,會對正規經營旅行業者造成巨大營業額衝擊,依觀光業統計,旅行社承辦國旅旅客數約400萬到800萬人次,若開放,至少會掉一半業務量,因目前公部門辦活動仍會結合旅行業,保守估計每年會影響旅行業5億元到10億元產值,從事國旅的旅行社也可以自動解散,因為不用受到公部門任何制約,特許行業不再受到保護,大家可以免掉實體店面,免到所有營運成本,可以輕鬆自在,也不用繳這麼多旅遊履約責任險和旅客責任險,也不用繳高額履約保證金,但當從事旅遊行為,無法接受任何掌控,將會產生更多旅遊問題,公平正義也蕩然無存。
林義順強調,原委會推廣部落巡旅和觀光,覺得每次操作都要結合旅行社會加重成本,一直希望可以自己舉辦活動,但目前約有2成旅行同業在接原委會部落旅遊外,若一旦開放,旅客也缺乏旅遊履約責任險和旅客責任險保障,譬如以往發生的蝶戀花賞櫻團和阿里山車禍例子來說,若開放後,第一時間無法像之前案例讓所有旅行業者一起協助急難救助,旅遊履約責任險可保障不管是合理或不合理,第一時間都可出險,完全受到保障,有緊急救難之用,但若一般旅平意外險,屬損害賠償,須認定是否有人為因素,需無人為因素且都合法情況下才可出險,另業者若跑掉,無履約保證金和品保協會保障,旅客團費也不見得拿得回來。
中華民國旅行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蕭博仁,去年有立委提案修改「發展觀光條例」,要開放成立丙種旅行社,但要推動在地創生、青創,可以加入現行乙種旅行社,但觀光局前陣子發文說要修改「發展觀光條例」,高達9成9業者都不贊成,如果今天不堅決反對,萬一通過全面開放,整個市場會大亂,現在萬一發生事,還是有人負責,以後一人一家公司,「我倒了換我老婆開一家經營,倒了再換兒子。」
觀光局則表示,任何修法都會透過開會方式蒐集各界想法,才會有後續修法程序,條例修法程序有一定立法程序,涉及人民權利和義務會審鎮考慮,觀光局沒有預設任何立場,旅遊趨勢日新月異,這樣的議題討論希望聽聽各界意見是否妥適可行,若各界意見不贊同且有共識反對,也會審慎評估,後續會再彙整各界意見才會通盤考慮。
(李姿慧/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203
更新時間: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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