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長照員工爆肝「做功德」 勞工局開鍘最高罰百萬

出版時間 2018/09/19
勞工局上門稽查,發現該護理所確有讓員工超時工作的情況。勞工局提供
勞工局上門稽查,發現該護理所確有讓員工超時工作的情況。勞工局提供

台中健康居家護理所遭員工爆料,法定一個月加班最高時數是46小時,但部份員工幾乎一個禮拜都沒有休,而且天天上8至10小時不等,累計起來,很多人的1個月上班時數都到300多小時,雖然月領8到10萬,但都是爆肝在工作,而且嚴重違反勞基法。勞工局查證,該單位確有部份員工上班逾6未休1,且有加班薪資給付不全的情況,將分別裁處2萬至100萬元不等的罰鍰。
 
台中市勞工局表示,法定正常工時一個月是160小時,若再加上每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合計是206小時。但部份機構,比如長照等,若依勞基法86之1條提出申請,可增加到240個小時。
 
不過A先生爆料,健康居家服務中心有不少員工,基於想增加收入「做功德」等原因,時而一周上班7天都沒休息,等於爆肝上班,月收入推算最多可達7、8萬。他並說,6%的勞退基金疑似自員工薪水扣掉,再報給勞保局。
 
記者撥打該護理所出示在衛生局官網的電話,不是傳真機,就是空號。台中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長曾傳銘說,首日去稽查,發現其位於北屯的總部只有一行政人員,經下公函,該公司才在隔天派員出具相關出勤紀錄。
 
曾傳銘說,檢查結果初步發現該單位涉有延長工時工資(加班費)給付不足,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另107年5月份有勞工連續出勤逾6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兩案各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他說,業者不否認確有其事,且表示會改善。目前依店家出示帳目未顯示,有自員工帳下扣勞退基金情事,但若員工有確切事證可提供,該局可受理進一步核實。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近期並將再赴該所複查,若仍違法會再連續開罰。(黃任膺/台中報導)

勞工局上門稽查,發現該護理所確有讓員工超時工作的情況。勞工局提供
員工內部紛傳有人超時「做功德」。民眾提供
員工內部紛傳有人超時「做功德」。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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